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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斯皮尔伯格的又一大作。
看完这部影片,第一感觉(只是感觉,胡思乱想)是,这个世界为什么要有宗教。也许宗教本身没有错,宗教作为个人的信仰也没有错。但问题是,有了宗教就肯定有宗教组织,有了组织,就有了权力和等级,有了权力和等级就有了压迫。个人对上帝的信仰就有可能异化为个人对组织的信仰。于是,个人的存在就变得渺小、微不足道。于是,就有了人肉炸弹,有了慕尼黑惨案,有了9•11,有了一种宗教对另一种宗教的压迫,有了一个上帝对另一个上帝的战争,有了十字军东侵,有了《数字城堡》里宗教对异己分子的迫害,有了二战希特勒的德国对犹太人的种族灭绝,有了中非卢旺达的种族屠杀。也许世上很多的是非都是宗教惹得祸。
信仰是非理性的。个人的信仰可以是非理性的,一个人可以为了自己的信仰自杀或自焚,一个人可以活在自己的信仰世界里。但信仰的行为很容易跨越自己的边界,而进入他人的世界。就如《圣经 • 旧约》里,那个最著名的公案,亚伯拉罕为了其对上帝的信仰,极其坚实的信仰,可以献出其最亲爱和惟一的儿子以撒。但作为上帝燔祭的以撒,面对自己父亲信仰的屠刀,他又会怎么想呢?当一堆人为了信仰举起信仰的屠刀,作为屠刀下的另一堆人又会怎么想呢?
此外、还有一点可能是可怕的。信仰的人可能是非理性的,但集合信仰的人的组织乃至国家可能是理性的,组织的权力掌握者可能是理性的。不能排除作为信仰组织的最高位者——教皇,可能他不是一个坚定的信仰者,他有着自己理性的诉求,为了他的权利欲望,理性的教皇指挥着非理性的教徒。只要是一堆人结合成一个组织,组织就肯定会异化,就像国家的异化,所有人都是平等的兄弟姊妹,那是不可能的,总有人会把持组织里自然会产生的权力。于是,组织就很可能成为一帮人把持另一帮人的工具。
在影片里,双方的特工人性上可能都是善良的,大家在平时可能还会成为意气相投的朋友。但为了所谓的国家、民族和宗教,大家拼个你死我活,很多无辜的人死在他们信仰的屠刀之下。也许这一切都是上帝的错。如果当初,按照《圣经》记载,人类在造通天塔(巴别塔)的时候,上帝没有变乱人们的语言,那么这个世界也许就只有一种语言、一个民族、一个宗教。这样也许就没有了现在的民族冲突和宗教冲突。当然这一切只是戏言,问题也许还是出在我们人类本身。
还是每人多一份宽容吧。但宽容又需要以平等为基础。人生而平等(All men are created equal),也许这是一个值得我们尊崇的信仰。
影片里还有一个有意思的话题,为了报复针对以色列人的慕尼黑惨案,一个国家、一个民族采取了一个自然人的行为,那就是复仇。就像影片里提到的艾克曼(Adolf Eichmann)案件,以色列人为了追杀这个二战中屠杀犹太人的刽子手,不惜血本、长年追踪,并不顾国际法的准则,在异国他乡绑架艾克曼,并最终对其绳之以法。自然人对自然人的复仇,文明社会的法律都予以禁止。但一个国家和民族的复仇,国际法的准则就相对苍白了许多。他们有其正当的理由,就像影片里那位强硬的以色列老太头头说的,对付那帮疯子,不能用文明社会的游戏规则。无论什么形式的复仇,似乎都会博得大家的同情,因为这是一个超越法律,但又似乎合乎道德的选择。
谈到复仇,顺便抄一个明代的复仇故事。(参考《中国法制史》,叶孝信主编 [复旦法学院的老前辈了,先致敬了],第305页,复旦大学出版社。故事出于《明史》第297卷《孝义二》)。“明律沿袭元代法律,有条件的允许复仇,凡祖父母、父母被人杀死的,子孙当场杀死仇人无罪;事后再杀的,处杖六十。……程序上要求被害人的尸体应经过公开检验,证实的确因伤而死,子孙复仇才可以无罪。但在礼教和习俗上,孝子视父祖尸体被人公开翻弄是莫大的亵渎。”明万历九年(1581),浙江武义县人王世名,17岁的时候,他老爸与族侄王俊为了一个房产吵架,吵到后来被王俊打死了。王世名为了不验尸,就忍,假装和王俊私了,王俊就赔了几亩地,对外声称他老爸死于意外。他老爸安葬后,王世名把他老爸的遗像挂在一间小密室里,每天哭拜,而且还买了一把匕首,上刻“报仇”两字,每天撺着。这些事情,连他老妈也不知道。此外,从王俊那里赔来的田产的收入,王世名都另外记账。这样过了六年,王世名考中了秀才,娶了老婆,生了儿子。儿子刚生下几个月,王世名就对他老妈和老婆说,我们王家有后了,我可以死了。一天,王世名乘王俊喝醉酒回家,把王俊给宰了,然后带上王俊所赔田产的账簿,到县衙门自首,请死。武义县的县令听了后说,这是大孝子啊,怎么可以治罪呢?就不愿审理,案件上报到金华知府。金华知府派金华知县汪大受来审。汪大受对王世名说,我验一下你老爸的尸体,如果是被人打死的,你就可以免死了。王世名说,我就是为了不让人亵渎我老爸的遗体,才忍到现在,我宁愿死。王世名提出回家与他老妈告别,汪大受答应。王世名回到家,对他老妈说,我这身体是老爸给的,现在为了老爸要去死,虽然因此不能侍奉老妈了,但也死而无憾了。他老妈伤心得老泪纵横。这时候,汪大受跑到他家,要起棺验尸。王世名死不答应,以头撞墙不让验尸。那时候,围观的人数以千计,大都作两眼泪汪汪状。汪大受只好放弃,向上级报告要求不验尸但以复仇结案。王世名就说,这是违法的事,违法就是没把皇上放在眼里,怎么还能活命呢。王世名就绝食自杀。王世名死后,他的老婆把孩子养到3岁,也自杀殉夫。政府下诏表为“孝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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