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外国律师为什么会加盟中国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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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刘桂明
五一国际劳动节前夕,一个有关国际律师出现重大人事变动的新闻在悄悄地传递:英国路伟国际律师事务所北京代表处首席代表吕立山将加盟中国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北京分所……
坦率地说,当我第一时间得知这个消息时,我脑海里立即浮现出“三个不”:不相信、不明白、不理解。
“不相信”是因为总统怎么变成了总理?俗话说:“眼睛一眨,老母鸡变鸭。”所以,当下这个时代,假新闻实在太多。一个身高两米的高个子,一个被我常常形容为“高人”的外国人,一个熟悉中国文化、流利运用中国语言的“中国通”,曾经多次成为中国律师业界的新闻人物。所以,不管是有意还是无意,如果在这个新闻人物身上,出现什么新闻尤其是假新闻,应该是不会奇怪的。但是,此次新闻的内容表明,一个很有知名度、颇有美誉度的国外律师竟然加盟了国内一家律师事务所。尽管吕立山不是第一个加盟中国律师事务所的国际律师,但他却是一个加盟我国国内律师事务所中最有知名度、最具影响力的国际律师。大凡天下人跳槽,或为名、或为利、或为情、或为权。那么,吕立山之跳槽,何故?
“不明白”是由于往日的翘楚为什么成了今日的管家?谁也无法否认,已经发展到十几家国内一流律师事务所加盟合作的“中世律所联盟”是吕立山一手策划发起的。可是,谁又能想到,“联盟”成立两年半之后的今天,原先的发起人摇身一变而成了今天的CEO,最初的联盟主席则悄然转身而成了眼前的首席行政官。这就像梅德韦杰夫总理经过民主选举被选为新一任总统,而刚刚卸任的普京总统转眼之间却成了普京总理。显然,新总统新鲜出炉是一件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但老总统变成了新总理却有些让人看不明白。此时,人们奇怪的并非谁成了新总统,而是老总统为什么要去当新总理。据说,老总统愿意屈就总理之位,是为了日后还想再当总统。那么,吕立山之变化,何因?
“不理解”则是有鉴于一个外国律师为什么会离开原先的国际律师事务所?从业务发展和管理水平来看,国内律师同行都清醒地认识到,与国际律师事务所相比,我们还有很大差距,还有很多不足。我们常说“外来的和尚好念经”,过去很长一段时间,吕立山一直是中国律师的“外来和尚”。为此,他与全国律师协会就律师高端业务培训的亲密合作始终如一,他牵头发起了令许多国内大所艳羡的“中世律所联盟”,他多次参与中国律师业界的大型论坛并发表演讲……。但是,当你不是“外来和尚”时,你还有如此之大的影响力吗?还有如此之强的号召力吗?作为一个来华二十多年的中国通,吕立山应该知道中国老祖宗那句“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的金玉良言啊!那么,吕立山之转身,何为?
不管是否相信,也不管是否明白,更不论是否理解,但这样令人惊讶、让人关注、叫人思考的新闻确确实实在我眼前发生了。
通过新闻报道,我们得知,英国路伟国际律师事务所与美国霍金.豪森律师事务所已经谈判合并成功,并将更名为霍金路伟国际律师事务所,合并已于5月1日正式生效。报道称,通过合并之后的霍金路伟所将成为全球顶尖国际律师事务所之一。在这样的背景下,吕立山律师将转至“中世律所联盟”成员所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并担任其北京办公室资深国际法律顾问。与此相关的是,前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前广东省律师协会会长、广州广大律师事务所薛云华律师将担任新一届联盟主席,吕立山先生在卸任首届联盟主席职位后,将担任联盟首席行政官。而路伟国际律师事务所北京办公室的合伙人满运龙先生(Thomas
Man)此次也被选举为中世律所联盟的副主席。
从管理学上讲,一个人的或跳槽或转身,必定是有其客观和主观原因的。在客观上,一个人头顶上究竟是近在咫尺的天花板还是遥却可及、高却可攀的蓝天,将决定其对未来的人生选择;在主观上,是丰衣足食还是普度众生,是为己谋生还是为国谋道,是深挖潜力还是挑战自身,则是个人进行人生重新选择的直接动因。一般情况下,吕立山的跳槽或转身也逃不出这个规律。
但是,从目前情况来看,吕立山的动机与目标似乎略有不同。我们看到,吕立山之举可能并非个人之为,所以,将自有其由浅入深、推而广之的动因。
动因之一:为路伟。因为路伟要开辟新的出路了,路伟要实施新的思路了,路伟要与霍金豪森强强联合了,所以,新所就要有新的动作。正如路伟国际律师事务所亚洲及中东地区管理合伙人Crispin
Rapinet所言:“我们高度支持联盟新的高层任命以及吕立山先生在中世律所联盟内部调任至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我们非常赞赏吕立山先生对事业的热忱;而霍金路伟作为第一个真正意义上的跨大西洋、并在中国大陆已建立良好业务基础的全球性律师事务所,也能让中世律所联盟所有成员所在各方面受益。”我们无法判断吕立山之举是否属于为了未来而“潜伏”,但我们可以肯定,一个人的变动如果有组织为后盾,那么其眼光将会更长远。
动因之二:为中世联盟。据了解,中世律所联盟目前的成员包括路伟国际律师事务所、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和其他十家在中国各主要经济地区领先的律师事务所以及在北京的两家领先的专业律师事务所。从此次联盟高层对吕立山的任命可以看出,联盟体内14家律所之间的合作已呈现出进一步升温的态势。可以预计,中世律所联盟的成员所之间将借此机会进一步加强全国范围的合作,从而确保国内外企业客户在中国的每一个主要经济地区都能获得当地最为优秀的法律服务。路伟豪森方面表示,将继续作为联盟的创始成员之一积极与中国成员律所开展合作与资源共享。看来,因吕立山而带来的动静将进一步使中世律所联盟所有成员在业务与管理各方面获得更多收益。由此可以判定,吕立山是组织派遣的,绝非个人为了改变自己、挑战自身而跳槽。
动因之三:为中国律师。有人认为,因为中国市场的吸引力,作为近十年来中外律师业界涌现的一个旗帜性人物,吕立山的加盟必将吸引一大批对中国市场前景充满信心的国际律师走进中国律师事务所。笔者赞同此类主张,因为这也意味着,中外律师事务所划江而治、各自提供不同法律服务的局面可能将被打破。未来的中国企业和国际公司很可能不再需要在同一个项目上聘用多家国内和国外律师事务所,而只需要与一家律师事务所对接。如此而来,既能解决中国法律难题,又能了解国际操作惯例,享受全新的一站式服务。对于具有跨境业务的企业和计划拓展海外市场的企业,这种针对性的服务模式无疑将为企业节约大量律师费用的支出。为此,吕立山解释说:“中国法律市场远没有饱和,却存在不经济的现象。很多大型中国企业近年来越来越多地聘用律师参与各种跨境项目,但多家国内和国外律所往往很难协同工作,给企业高层带来许多工作上的精力消耗。我们通过在律师事务所内部解决这一问题,从而帮助企业客户极大提高项目完成的效率。”与此同时,吕立山还很有信心将把国际律师事务所的管理制度、专业知识共享平台及客户服务系统带进中国律师事务所,推动中国律师事务所管理模式上的深层改革,向国际化的公司制管理迈进。如此看来,吕立山已经不是纯粹的律师了,而是充满了国际主义精神的白求恩了。为此,更加值得我们钦佩和信服。
原来如此,不过如此,早该如此。现在,恍然大悟的我已经相信了人才使用模式原来还有如此之创新,已经明白了团队管理模式原来还有如此之改革,已经理解了法律服务模式原来还有如此之发展。但是,对于合伙模式始终难以实现突破的中国律师行业来说,吕立山之变而给我们带来的管理变革,我们究竟能够接受多少,究竟能够消化多少,究竟能够突破多少,无疑值得所有的中国律师同行深度思考,更值得社会与市场充满美好的期待。
言及于此,我回头一看,原来“不相信”是因为不了解国际律师事务所的大动作,“不明白”是因为不清楚中外律师合作与交流已经开始曲径通幽,“不理解”则是因为转型期的中国律师更需要外来的和尚帮助我们念经。
可以想象,在不久的眼前,我们可能将不断听到类似吕立山这样转会的新闻和消息。因为国际律师不仅走近我们身边,而且已经走进了我们的脑海。
看来,吕立山只是一个开始。
(注:本文已刊发于5月6日《法治周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