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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矫正工作需要新思维

(2009-06-30 18:17:41)
标签:

未成年犯罪

西北政法大学

未成年人

王瀚

西安市

杂谈

分类: 所见所闻

博主按语:

    社区矫正,英文Community correction。有的国家称之为“社区矫治”,它是一种不使罪犯与社会隔离并利用社区资源教育改造罪犯的方法,是所有在社区环境中管理教育罪犯方式的总称。国外较常见的包括缓刑、假释、社区服务、暂时释放、中途之家、工作释放、学习释放等。

    我国的“社区矫正”,是与监禁矫正相对的行刑方式,是指将判处缓刑、管制、暂予监外执行、假释、保外就医等五种符合社区矫正条件的罪犯置于社区内,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相关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以及社会志愿者的协助下,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定的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并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

    众所周知,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绝大多数都是轻微刑事案件。社区矫正作为一种非监禁的行刑方式,充分体现了“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对于预防未成年犯重新犯罪,使其顺利回归社会具有重要的作用。

2009年5月20,我应邀参加了西北政法大学与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检察院共同举办的“未成年人犯罪社区矫正项目启动仪式”。我以“社区矫正与社会工作”为题作了发言,同时对共青团干部对青少年社会工作的探索与实践作了介绍。

    在我看来,不论是社会工作还是公益行动,不管是司法实践还是制度安排,社区矫正都需要一种新思维,一种发自内心、出自肺腑的“爱”的思维。只有用爱的思维,才能丰富和完善“教育、感化、挽救”的工作方针,才能更有效地使他们带着爱的心灵重返社会。对于那些问题乃至罪错未成年人来说,我们用爱的思维去爱护他的现在,实际上就是爱护他的未来;我们用爱的思维去帮助他一个人,实际上是帮助更多的未成年人;我们用爱的思维去影响他背后的一个家庭,实际上是影响整个社会……

   (以下即为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检察院对当天会议的文字记录):

社区矫正工作需要新思维

 

我院未成年人犯罪社区矫正项目正式启动 

    为有效开展未成年检察工作,切实保障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促使其改过自新、回归社会,2009年5月20日上午,我院与西北政法大学联合举行“未成年人犯罪社区矫正项目启动仪式”,标志着检校双方以雁塔区翠华北路社区为试点的未成年犯罪社区矫正活动正式拉开序幕。

    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会刘桂明副秘书长,北京大学法学院陈瑞华教授,西北政法大学王瀚副校长、冯卫国教授、汪世荣教授及20名法律志愿者代表,国际司法桥梁区域项目主任朱迪思·孟德尔女士、项目官员赵浩,华盛顿皮尔斯郡法律援助中心未成年法律援助部主任玛丽·欧普诺斯女士,省院巩富文副检察长、侦查监督处袁高亮处长,省文明办未成年人工作办公室韩光主任,市院廖平副检察长、侦查监督处施文平处长,共青团西安市委薛林莉副书记、雁塔区人民法院刘民利副院长、公安雁塔分局张斌副局长,我院同振魁检察长、杜发全副检察长及全体干警参加了仪式,楚俊玲副检察长主持仪式。

    我院杜发全副检察长简要介绍了未成年人犯罪社区矫正项目,认为这一项目的开展将为未成年罪犯创造一个宽松的改造环境,有利于调动其改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减少狱内交叉感染,防止重新犯罪,为社会经济发展创造一个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

    我院同振魁检察长首先代表院党组和全院干警向各位领导和来宾表示感谢。他指出,社区矫正作为一种非监禁的行刑方式,充分体现了“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对于预防未成年犯重新犯罪,使其顺利回归社会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多年来,我院积极探索未成年犯罪预防工作,多次与西北政法大学有关部门以及国际司法桥梁组织就未成年犯罪社区矫正事宜进行磋商和沟通并达成共识,这次的启动仪式是双方检校合作的继续深化和发展。今后要继续努力对社区矫正工作不断探索和完善,一是要发挥社会各界的力量,形成合力,共同对失足未成年人进行矫正,使他们能够尽快融入社会。二是要逐步扩大矫正范围,在做好对未成年犯帮教的基础上,逐步把被宣告缓刑以及被裁定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等“五种人”纳入矫正的范围,增强社区矫正工作的效果。三是要积极探索社区矫正的具体工作方法,在试点的基础上,逐步扩大社区矫正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四是将帮教工作规范化,探索对未成年犯罪人不批捕不起诉的评估听证机制,将人大、人民监督员、侦查机关、被害人等多方纳入听证程序扩大监督力量,以及在审判阶段推行量刑建议,推动法院建立量刑听证制度。

    会上,同振魁检察长和王瀚副校长还向法律志愿者颁发了聘书,志愿者代表表示将尽己所能将社区矫正工作落到实处。会后,玛丽·欧普诺斯女士、陈瑞华教授、刘桂明副秘书长就未成年司法改革、社区矫正与社会工作等问题作了专题报告。

    我院开展未成年人社区矫正项目在西北地区尚属于首家,并且在社区矫正工作中发动法学专业研究生作为志愿者进行帮教在全国社区矫正工作中也属于首创。作为未成年犯罪社区矫正项目的开端,此次启动仪式是将更广泛的社会力量纳入检察工作的新举。

(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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