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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最高人民法院刑三庭的审判员冯黔刚担任模拟法庭审判长。
作为此次活动的策划人和设计师,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顾永忠教授显然有更深的考虑。他说,1996年修改的《刑事诉讼法》对刑事庭审方式设计的控审分离、控辩对抗、法官居中裁判的格局,在实践中,由于证人出庭制度、证据开示制度不完善等原因,控辩双方的平等对抗一直没有真正建立起来。此次模拟审判,就是希望为今后刑诉法的修改提供一些实证资料和理论支撑。
最后,他用“非常职业化”的言辞高度评价了担任模拟控辩双方的检察官和律师及证人、鉴定人的表现。
所以,从这个意义上说,看起来这是一场“全国十佳公诉人”PK“全国十佳律师”的表演赛,实际上又是一场将新旧庭审方式的利弊进行分析和比较的公开亮相。
于是,在模拟审判之后,全体与会人员结合模拟审判,并围绕下列专题进行了研讨:
(1)庭前证据开示或阅卷制度的构建与庭前预备会的设置
(2)公诉人、辩护人向被告人讯(发)问的目的、技能与技巧
(3)公诉人、辩护人向本方证人(包括狭义证人、鉴定人、勘验检查人员等)直接询问的规则、技能与技巧
(4)公诉人、辩护人向对方证人(包括狭义证人、鉴定人、勘验检查人员等)交叉询问的规则、技能与技巧
(5)公诉人、辩护人当庭举证、质证(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等)的规则、技能、技巧及与证人出庭作证的关系
(6)审判人员在法庭上的定位及主持,包括对被告人的补充讯问、对控辩双方证据的调查、核实,对控辩双方不当行为的警示与制止,对法庭秩序的维护、对突发问题的处理等
(7)刑事审判中,证人必须出庭的案件的类型、条件和范围及其与审判方式改革的关系
身临其境的我不禁由此联想,如果在现实中的庭审,控辩审均有如此这般的职业化表现,那将是全体法律人的胜利,更是全体公民的福利。
这一天、这一幕还会远吗?
要知道,法律的修改容易,但理念的更新和行为的进步却并不容易。
好在有许许多多的法律人正在不断地为此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