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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一个月过去了,许多律师、许多朋友纷纷来电来信询问,新单位感觉怎么样?
我的新单位就是团中央所属的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会,我的新岗位就是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会副秘书长。
新单位是历史长、班子新,人不多,办公室不大。
说是历史长,是因为我们这个研究会早在1982年就成立了,明年是她的25岁生日。
说是班子新,是因为我们这个研究会于2004年从中国社科院转至共青团中央之后,领导班子成员一直处于缺兵少将状态。现在,在团中央主要领导的关心下,班子终于配备完毕。
说是人不多,是因为研究会秘书处工作人员至今还不到10人。当然,人少有一个好处,那就是人与人之间关系比较简单,相处比较方便,气氛比较融洽。
说是办公室不大,是因为研究会秘书处尽管地处前门东大街的黄金地段,但当你气喘吁吁地爬上五楼时,才发现研究会的办公面积不到200平方米。
尽管我们的办公室不大,但我们的工作范围却很大。这里,我不妨列举如下:
1、制定全国青少犯罪研究规划,组织、协调、推动全国青少年犯罪研究工作;
2、开展调查研究,进行理论探讨;
3、组织召开学术研讨会、报告会、座谈会;
4、举办培训班、讲习班、开展培训和咨询活动;
5、编辑出版学术书籍和刊物;
6、参与青少年法制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活动;
7、开展对外学术交流活动;
8、承担党和政府及社会有关方面委托交办的科研任务;
9、表彰奖励在青少年犯罪研究工作中做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
(标识图案的上半部分是红色的朝阳,冉冉升起的朝阳代表着青少年和青少年美好的未来,既突出了青少年这一朝气蓬勃的形象,又表现出人们寄予青少年的美好祝愿。标识图案的下半部分采用了三种不同颜色的“随笔”,三种色彩的“随笔”,寓意了家庭、学校、社会三方面都能积极发挥作用,共同努力,建立起有效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良好的大环境,共同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
众所周知,青少年是国家的希望,是民族的未来,是人类的明天。毫无疑问,他们的健康成长与我们的明天密切相关。同样,预防青少年的违法犯罪,既是每一个国家关心的社会问题,也是每一个社会关心的法律问题,更是每一部法律都不能回避与忽视的现实问题。
现在,青少年的违法犯罪已到了年龄越来越低龄化、作案越来越成人化、形式越来越团伙化、手段越来越暴力化、主体越来越复杂化的程度。对此,我们对那些“问题青少年”与“边缘青少年”,除了要在心理上疏导、生活上解困、学习上帮助、行为上纠偏、就业上扶持之外,还能做什么呢?
为此,2004年底,共青团中央联合中央综治办、中央宣传部、教育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民政部、司法部等20个部委,共同推出了“为了明天——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程”。这个工程的基本思路是,对青少年违法犯罪,一要预防为主,二要教育为本,三要保护为上。其工作原则是,党委领导、政府推动、团委搭台、青年参与、社会运作。而基本方向是,家庭是基础,学校是关键,社会是主导,三者互相配合,互相支持,从而共同托起明天的太阳。
所以,如果说,我过去做的是大事,那么我现在做的是善事。大事还做得不够好,但善事我一定要做得更好。
为了明天,我们每个人能做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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