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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歇尔大法官与“三十六计”(二)

(2006-08-02 10:57:56)
分类: 所见所闻
                           文\刘桂明
 
    思路决定出路,想法决定做法。经过长时间的拉锯式审理,经过长时间的等待与思考,1803年2月24日,马歇尔在国会那间借来充作法庭的地下室里,宣读了他代表美国最高法院亲自撰写的历史性判决:1789年《司法法》是违宪的、无效的、不能适用于本案,因而驳回了马伯里的请求。
 
  令人欣慰的是,这个思路和判决,不仅为马伯里所接受,更重要的是,最终也为立法机关与总统所接受。今天我们可以看到,在政治上,马歇尔及其联邦党人的确是输了,但在法律上,他们却又赢了。因为,马歇尔在实体上肯定了马伯里的法律权利,在程序上又确立了司法审查的原则。这充分显示了马歇尔的政治智慧与法律智慧。危机中找到契机,无奈中找到出路,真可谓“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所以,有人说,足智多谋的马歇尔是用计打输了一仗却赢了整个战争;也有人说,原本必输无疑的马歇尔,在即将大败中又杀了个回马枪,从而建立了法院对国会法令的司法审查权;还有人说,这正应了中国一句古话:“失之东隅,收之桑榆。”
 
  一场联邦主义与共和主义的政治斗争,让马歇尔化解成了一场法律之争;一场是否应当发布强制令的法律之争,让马歇尔上纲成为一场违宪之争;一场是适用宪法还是适用法律的是否违宪之争,让马歇尔造就了一项绝对的、不可挑战的、影响深远的司法审查权力。
  这一切源于马歇尔大法官的机智选择。
 
  可以说,不知“三十六计”的马歇尔却又是运用“三十六计”的高手。首先,马歇尔选择了“围魏救赵”。其次,选择了“调虎离山”。另外,又选择了“声东击西”。同时,还选择了“偷梁换柱”。最后,选择了“苦肉记”与“空城计”。正如诸葛亮面对司马懿的大部队,既没有弃城而逃,也没有守城死战,而选择了第3条道路:空城。
 
  马歇尔选择了为后人留下精彩的历史,后人同样也会选择为历史留下精彩的前人纪念。在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大厦的展厅里,我看到了马歇尔的全身塑像,这是整个大厦里惟一的一座全身塑像,显示了他在美国历史上尤其是美国大法官中的重要而突出的位置。
 
  这是选择的光荣。
 
  当年,面临服从和抗拒两种选择的尼克松总统因为“水门案件”而选择了向法律低头,向人民道歉,最后被迫宣布辞职。他说:“我是以如此错误的一种方式在处理水门事件,它将成为我的余生中每天都要背负的重负。”我们看到,不论他当时是出于无奈,还是真正有所醒悟,他毕竟作出了明智的选择,而没有最后一次错误地使用手中的权力去作最后的抵抗。他公开向美国全体人民宣告,他愿意认同宪法,服从法律,服从人民。尽管他也知道,他将永远失去权力以及权力所带来的一切,甚至面对一个使他感到十分屈辱的下场……
  这是选择的痛苦。
 
  多年前,在云南边境之战中,一位排长以身体滚爆了山坡上的一个地雷阵,上级决定授予他“特等英雄”的称号。但是,他对前来采访的记者说,那次不是有意滚雷,而是不小心摔下去的。领导说,“特等英雄”的称号马上就要批下来了,提拔任命的一切准备工作也已经做完了,你还是顺着“主动滚雷”的说法说吧。但是,这位排长始终坚持他是不小心摔下去的。结果,英雄称号颁给了另外两个军人,这两位军人现在都已成了副军职干部。那位排长很快就复员了,并回到家乡种地。有人问他是否后悔,他说:“我本来就是种地的农民,如果摔一跤就摔成了大官,那才后悔哩!”
 
  这是选择的心态。
 
  一位年轻人即将出外闯荡世界,奔波人生。临行前,他去向本村的族长告别,并请族长指点迷津。族长说:“我给你写6个字送给你作礼物,今天先送给你3个字,另外3个字等你30年后功成名就回到家乡时再给你。”族长给年轻人写的3个字是:“不要怕”,年轻人似有所悟。30年之后,年轻人果然功成名就,荣归故里。这时,族长已经不在人世了,他的后人将一个信封交给了年轻人。年轻人打开信封,见到了族长给他写的另外3个字:“不要悔”。年轻人顿时恍然大悟:6个字,简单明了,却又意蕴深刻。老人告诉我们,选择人生之路时,“不要怕”;人生道路选择之后,“不要悔”。
 
  这是选择的哲理。
 
  ……
 
  可以说,人生无处不选择,人生无时不选择。
 
  人生是由一系列选择组成的,不管是一个国家的选择、一个政党的选择,还是一个团队、一个集体的选择,归根结底还是人的选择。
 
  可以说,没有选择的人生不是正常的人生,不会选择的人生不是高明的人生,无法选择的人生不是幸福的人生。
 
  法官的选择是公平与正义,律师的的选择是什么呢?
 
  今天,我国律师业已经取得了有目共睹的业绩:律师人数已发展到11.8万人,律师机构已增长到11691家。然而,这一切都不能表明,我们每一位律师都作出了正确的选择。而只能说明,国家因为设立律师制度而作出了英明的选择。我们不知道有多少律师在遭遇困难时,在偶有闲暇时,在春风得意时,是否问过自己:我喜爱律师业吗?我适合做律师吗?我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
 
  也许试有些人是为了谋生而做律师,也许有些人是为了成名而做律师,也许有些人是为了发挥自己的才能而做律师,也许有些人是为了与某种现实堵气而做律师,也许有些人是因为自己适合做律师而做律师,也许有些人是因为实在不知道自己适合做什么而尝试着做律师……
 
  这是每个人的选择,无可厚非,不必非议。但关键问题是,我们一定要知道,我们应为自己的选择做什么、不做什么。
 
  有人向一对始终将婚姻当成爱情,并已浪漫度过金婚之年的夫妇咨询幸福生活的“秘诀”时,得到的回答是:“婚前是选择自己所喜爱的,婚后是喜爱自己所选择的。”
 
  寻找爱情,选择婚姻是如此,选择职业,追求理想,又何尝不是如此呢?
 
  为了选择,我们必须投入激情和智慧。选择之后,我们必须付出努力和意志。我们不能害怕选择之前的困难和迷惘,我们更不能为自己的选择而逃避和退缩。既然选择了,我们就要无怨无悔;既然选择了,我们就要一如既往;既然选择了,我们就要对未来永远充满希望。
 
  选择自己喜爱的,是一种心态;选择自己适合的,是一种能力;选择自己应该的,是一种责任和使命。
 
  1901年2月4日,在马歇尔就任联邦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100周年纪念之日,霍姆斯大法官在演讲中将马歇尔的选择视为伟大的选择。他说:“除纪念一位伟大的法官外,今天这个场合,对于一位弗吉尼亚人来说,也许意味着自己伟大的州的荣耀;对于一位爱国者来说,它代表了的事实是历史站在了马歇尔这一边,并代表着汉密尔顿为之论辩的、马歇尔为之决定的、韦伯斯特为之演说的、格兰特为之战斗的以及林肯为之牺牲的东西,今天已经成为我们的基石。而对于法律人更抽象但更深远的思考来说,它意味着一套新的法理学的兴起,由于它,一些指导性原则被升华到制定法和国家之上,并赋予了法官一种神圣的、前所未闻的权威和义务。”
 
  可见,马歇尔的选择是责任和使命,我们的选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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