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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议:解除限售令势在必行
楼市限售令的本质是典型的行政干预,与市场经济格格不入。仅仅从深化市场经济改革的角度看,解除限售令便是必不可少的改革选项。
解除限售令的另一个无可辩驳的理由是城镇化。既然度量城镇化的标准之一是人口的城市化聚集,也就是经由增加外来人口的途径提高城市人口比例,如此说来,限制外来人口购房无疑是下一步加快城镇化的关键政策障碍。
说得再深入一些,楼市限购令在政治上与科学发展观也是背道而驰的,理由是任何可以称得上是科学的东西,都必须接受实践检验。实践表明,限购令颁布两年来,北京的房租平均涨幅高达35%,部分区域甚至翻番;至于房价的上涨同样是有目共睹,姑且不论民间赌盘以看跌者输为结局,如按照“同类可比”的原则衡量,在剔除郊区房成交比例大增以及50年产权房等因素后,房价的涨幅更大。
在很大程度上,全面开征房产税可以看作是解除限售令的先兆。动用税收杠杆抑制投资性需求的理论基础,说到底是一个透过价格要素改善需求结构的市场经济手段。其政策取向不是放松调控,而是以市场手段替代行政手段。
稍加思考,便不难列举七八条解除楼市限售令的好处。比如,在政府财力有限的情况下,解除限售令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保障房供给压力;解除限售令所刺激的有效需求可以加快土地周转,由此缓解地方政府债务压力;加快土地周转是增加农民收入的途径之一,尤其是在大幅提高农民征地补偿标准之后;鉴于货币过度超发的主要原因之一是土地开发包括一级开发和二级开发过程中的过度囤积,加快土地周转无疑可以起到提高货币使用效率,进而抑制货币的过度超发;更多的有效需求无疑可促进楼市供给增长,如此才是抑制房价上涨的市场逻辑;投资性需求与自住需求一样具有合理的刚性,房租的过度上涨与过度限制投资性需求有密切关系,毕竟在购房需求之前的有效需求是以租房的途径实现的,在投资性住房供给减少之后,随之而来的便是租房市场的供不应求;在适当鼓励投资性需求并因此增加租房市场供给之后,伴随房租回落,年轻人的生活窘境便得到改善,其效果远超过提高个税纳税起征点,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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