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议:提高矿业资源税疑是新的决策失误
部分矿业资源税一次性最高提升1500%令矿业股遭遇重挫。对此,财政部方面振振有辞,称此次大幅提高资源税是由于该税种过去13年以来都没有得到调整,提税将有利于保护矿山及周边地区生态环境,甚至声称对缓解国内矿石供给增长过快有益。
实际上,尽管矿业资源税率没有上涨,但统计数据却显示地方政府该项税收金额有相当惊人的涨幅。仅就最近5年来讲,矿业资源税累计增长209%,而同期地方财政收入总额累计增幅仅为143%。如此说来,首先需要检讨的是地方政府在矿业资源税大幅增长后为保护矿山及周边地区生态环境究竟做了哪些工作,而不是动辄做出增加企业税赋的决定。
值得注意的是,在防止矿业资源开发导致当地生态环境遭受破坏这一问题上,国际通行的做法是谁开发,谁保护。也就是说,保护矿山及周边地区生态环境的责任归属矿业公司,政府则更多地扮演监督的角色。相比之下,目前国内这种企业开发、政府保护的矿山生态环境模式十分落伍,也未必不是导致矿山及周边地区生态环境日益恶化的主要原因之一。
糟糕的是,大幅提高矿业资源税的结果很有可能将更多地体现在增加政府财政收入方面,而不一定能够因此相应大幅增加政府用于保护矿山及周边地区生态环境的支出。保守估计,此次提高矿业资源税足以使地方政府总体上增加上百亿元的财政收入,这无疑是今年下半年和明年上半年地方财政收入增长的动力之一。但是,鉴于地方财政亏空现象日趋严重,2006年地方政府财政支出相对于财政收入的165%,亏空金额高达1.19万亿元,因此,很难相信由此增长的财政收入能够用于扩大保护矿山及周边地区生态环境的支出。在许多地方,连政府部门事业费都保证不了,所积累的欠账足以消化任何财政收入增长。
令人担忧的是,如果按照企业开发、政府保护的矿山生态环境模式发展下去,提高矿山资源税可能仅仅是开了个头。原因是随着矿业资源开发速度不断加快,多年来累计的矿山及周边地区生态环境保护欠账也在持续快速增长。有这样一个例子。最近5年,虽然地方政府合计城市维护税收累计增长145%,但所对应的城市维护支出增幅为171%,入不敷出的金额由2001年的187.5亿元猛增到2006年的604亿元。可以说,发生在城市基础设施领域的过度疲劳现象,与发生在矿山及周边地区的生态环境状况极为相似。
毋庸置疑,当前矿山及周边地区生态环境日益恶化不仅是由于矿业资源开发速度加快造成的,在很大程度上,与环保机制当中的资金筹措及使用模式关系密切,并受制于地方政府不断扩大的财政亏空。在这种情况下,一味通过提高税率来解决问题的办法,根本于事无补。
推而论之,目前中国所面对的许多棘手问题,只靠增加财政收入是无法解决的。否则,人们如何解释财政收入越增长越快、国民问题越积累越大的现象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