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竞赛日期和地点
2016年9月9日至11日在天津市津南区举行。
二、竞赛项目
(一)男子:65公斤级、70公斤级、75公斤级
(二)女子:52公斤级、56公斤级
三、参加办法
(一)受到邀请的单位可报名参赛。
(二)每个单位最多可报教练1人。
四、竞赛办法
本次比赛采用中国武术协会制定的《太极拳推手试行规则》。
五、竞赛监督委员会、仲裁委员会和裁判员
(一)竞赛监督委员会人员组成和职责范围按规则执行。
(二)仲裁委员会人员组成和职责范围按《仲裁委员会条例》执行。
(三)裁判员由国家体育总局武术运动管理中心统一选派。
六、报到
(一)裁判员于9月6日报到,报到地点另行通知。
(二)运动员于9月7日报到,报到地点和食宿等费另行通知。
(三)被邀参赛自行办理运动员身体健康证明和意外伤害险,并在报到时交组委会,任缺1项不得参赛。
七、联系方式
国家体育总局武术运动管理中心社会活动部
联
系人:郑 楠
电话传真:(010)64912154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3号
邮
编:100029
电子邮箱:shehuiwushu@126.com
八、其它
(一)报名表须电脑打印,报项、体重级别等内容准确,所报体重如与组委会称量的体重不符(超过所报的体重级别),则取消参赛资格。
(二)参赛运动员于9月8日早上7:30称量体重(具体地点见报到须知),未按时称量者,不予参赛。
(三)运动员器械与服装,由中国武术协会指定。
(四)为了端正赛风,保证公平竞赛、严肃赛场纪律,各代表队和全体裁判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体育总局和赛区制定的各项规定,认真比赛、公正执法。如有违反,将根据情节按照国家体育总局有关文件规定严肃处理。
九、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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