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竞赛日期和地点
2016年9月9日至11日在天津市津南区举行。
二、竞赛项目
男子项目:48公斤级、52公斤级、56公斤级、60公斤级、65公斤级、70公斤级、75公斤级、80公斤级、85公斤级、90公斤级、100公斤级、100公斤以上级。
女子项目:48公斤级、52公斤级、56公斤级、60公斤级、65公斤级、70公斤级、75公斤级。
三、参加办法
(一)获得2016年全国武术散打锦标赛男、女各级别前4名的运动员可参加比赛,运动员所代表单位及参赛级别须与锦标赛一致。
(二)每队可报领队1名、教练1名、医生1名。
(三)报名时须注明领队、教练、医生的姓名和性别。
四、竞赛办法
(一)本次比赛为男子个人赛及女子个人赛。
(二)采用单败淘汰制(4人以下采用单循环制,不含4人)。
(三)运动员报到后先称量体重,然后抽签进行编排。
(四)获得2016年全国武术散打锦标赛男、女各级别前4名的运动员为种子选手,如名次并列,用抽签的方法决定种子选手的排位。
(五)采用国家体育总局最新颁布的《武术散打竞赛规则》。
五、竞赛监督委员会、仲裁委员会和裁判员
(一)竞赛监督委员会人员组成和职责范围按规则执行。
(二)仲裁委员会人员组成和职责范围按《仲裁委员会条例》执行。
(三)裁判员的选派另行通知。
六、报名与报到
(一)报名
各单位填写正式报名表一式两份,于2016年8月8日前(以当地邮戳为准)分别寄国家体育总局武术运动管理中心训练竞赛二部和全国武术运动大会组委会各一份。逾期者不予受理。
(二)报到
裁判员于2016年9月6日,各运动队于9月7日报到(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七、联系方式
国家体育总局武术运动管理中心训练竞赛二部
联 系 人:匡 芬
联系电话:010-64912417
传
真:010-64912417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3号
邮
编:100029
电子邮箱:wushusanda@aliyun.com
八、其它
(一)各代表队报到时须交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运动员体检证明》(具体内容为:脑电图、心电图、脉搏、血压,体检证明须在比赛前15天内方能有效)和《人身保险证明》原件。以上各项任缺一项不能参加比赛。
(二)请各代表队领队和教练员于9月8日上午09:00按时参加组委会和联席会。具体地点见报到须知。
(三)各代表队报到后,大会将组织对参赛运动员进行抽查体检,如发现问题,取消参赛资格。
(四)在比赛中,打假赛者,经竞赛监督委员会认定,将取消其比赛成绩。
(五)运动员现场出现伤病,临时处理费用由组委会承担,如需住院、持久治疗或出现其它意外情况产生的费用和责任由参赛单位自行解决和承担。
(六)为了端正赛风,严肃赛场纪律,保证公平竞赛,各代表队和全体裁判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体育总局和赛区的各项规定,认真比赛,公正执法。如有违反,将按国家体育总局的有关文件严肃处理。
(七)此规程和报名表可在中国武术协会网站下载。
(八)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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