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发送(包括转发)“黄段子”,将会被关停短信功能。初看这条新闻不免令人觉得夸大其词,但是在多家媒体上都看到了大同小异的报道,看来是确有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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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段子”怎么界定?有的运营商说是靠举报(如江苏移动),有的则说是要靠“关键字过滤”(如广东),看来标准不一,既然如此,会不会有“南橘北枳”的情况产生?再者,“黄段子”的发送与接收如果是在“周瑜打黄盖”的情况之下进行,会不会也要被关停短信功能?如果是,那岂不成了借用公权而“偷窥”夫妇朋友间的隐私?如果不是,那如果检测到“关键字”又当如何作为,软件不可能知道短信收发之间的关系吧?更何况,因为使用短信发送“黄段子”就会被关停该功能,而且还有可能是“永久”关闭,那么满大街办证、治病、夜总会招聘的小广告越禁越多,岂不是也要因此而推平那些墙、砍倒电线杆了?……
应该还会有更多的疑问,但却未见有比较合理的解答,对于公众来讲,只是知道了“发‘黄段子’即有可能被关停短信功能”,其它则一概不知。定义、标准、判定、处罚一律掌握在运营商之手,这是典型的“盲人骑瞎马,夜半临深池”,手机用户真的成了砧板上的鱼肉。
相信没什么人会反对依靠法律来净化社会空气、形成文明健康的物质和精神环境,但是这种治理不能在“不声不响”之下进行,也不能因为腿上长了个疮就要完全锯掉,虽然杜绝了“隐患”,但也永远残疾了!窃以为在一切有违法嫌疑的短信中,“黄段子”危害最小;而在一切有关淫秽、色情等犯罪现象中,“黄段子”也不过是“忝列其次”者--这么说并不是有意为其“开脱”,而是客观事实。当然,治理也没什么错,但是事先不告知,又用“地下工作”的手段去治理,颇类似于当年明朝的“东厂”、“西厂”组织,说白了,在大规模的监控之下,将会人人自危。
为了治理“黄段子”而祭出“关停短信”的法宝,看似十分有用,但却无异于饮鸩止渴。以汉语之博大精深,单靠一些“关键词过滤”既有可能被钻了空子,更可能“错杀一千”也不见得可以“抓住一个”。有些人的理想是将社会变成类似“纯净水”的样子,无任何杂质,所以“黄段子”也当在清除之列。然而“纯净水”也是有害于健康的,“水至清则无鱼,人至察则无徒”是千古不易的道理。我这么说并不是在表明“黄段子”不该被治理,只是它也如同“电影分级”一样,对于小孩可能是“少儿不宜”,对于大人则可能是“教育”或者娱乐,无伤大雅.
更何况,因为发“黄段子”就被关停了短信功能,发展下去岂不是会口吐脏字也要处以极刑了?这样的推理结果固然荒唐,但背后隐藏的思维与逻辑却是无错,那么,“饮鸩止渴”的结果,社会可以承受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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