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一个有机体来看待“文化创意产业”,不论是“以文化创意为特色的产业”还是“从文化中寻找创意的产业”,其中“文化”都是重点。
但“文化”是什么?
这么一个说来玄奥,经常有人长篇累牍地阐述的名词,有没有一两句话就可以说明?
我自己一直在思考。今年春节,倒是因为看了一部久闻其名的电影而找到一个说法。
安东尼奥尼的《春光乍泄》(Blow
Up),是摄制于一九六六年的名作。电影讲一个摄影师,在伦敦一所公园无意中发现的谋杀案。随着主角走进公园,我看到在他身后的背景中,有一个在捡垃圾的老人。这位老人不是背着什么破烂的筐子检,也不是清洁工一般戴了什么塑料手套捡。他身着雅致的衣帽,拿着根手杖,一副英国绅士的派头,慢条斯理地散着步,腰不弯,身不蹲地捡垃圾。他的手杖底端尖细,把地上的纸片垃圾一插一插,就一路往杖身串垫上去了。
这部四十三年前的电影里的一个小背景,让我想到,“文化”就是对一些价值和品味的坚持。这些坚持可以体现在艺术与文学的创作上,也可以体现在我们生活和(不分行业的)工作上的每一个细节上。英国人坚持检垃圾也可以像绅士在散步的价值和品味,那就是他们的文化。
我们的社会,长期倾向于把“文化”窄化为“艺文”来看待,其中一个影响是,每当一些我们最卓越的企业领袖要谈“文化”的时候,都经常以过于自谦的“我是个不懂文化的人”来开场。
其实不必如此。因为凡是坚持自己价值和品味的企业都有自己的文化。不仅如此,一个以“文化”资本来带动“第四波”经济的时代已经到来。
一九八○年,艾文·托佛勒发表了《第三波》。《第三波》把人类的经济进程,划分为第一波的“农业革命”,自此摆脱原始的狩猎生活;第二波的“工业革命”,自此进入以“标准化”而形成的“大量生产”、“大量消费”;第三波社会则是以“信息革命”为前导,从而改变所有人的工作与生活型态。
我们进入“第三波”已经是三十年时间过去了。信息科技软硬件的进化,以及信息本身的普及与实时,已经不再是一个需要提醒大家注意的课题了。接下来如果要思考什么是“第四波”呢?
我们不需要“文化革命”的名称,但是改变观念,把“文化”当作一种新的资本也是技术来带动经济发展,进入“第四波”的时代,却已到来了。
把这件事情实践得很好的例子,是“苹果”(Apple
)。“苹果”虽然从最早的个人计算机开始,就展现他们独特的友善使用(user-friendly)界面与美学思考,但是越到后面的iPod和iPhone,越造成日益轰动的热潮,不是他们在信息科技上有什么突破的优势,而是他们越来越善于把他们坚持的价值与品味,当成“文化”资本使用的成果。和“苹果”竞争的人,如果光看他们使用的科技和设计上的创意,却没注意到他们是以“文化”来带动这一切,又以这一切来创造了“苹果”的“文化”,那就太可惜了。
从前三波革命来看,每当新的一波经济登场时,并不会取代前一波的经济,反而可以为前一波经济带来新的发展机会。工业革命出现,农业可以得到新的面貌。信息科技登场,工业和农业都可以因而改头换面。现在,一旦我们开始重视“文化”资本,同样可以为包括信息科技在内的前三波经济带来不同的想象与发展。
除了“苹果”之外,Google、韩国近年来的影视产业,以及最近在台湾轰动的“太阳马戏团”,都是善用“文化”资本来推动自己发展的好例子。
因此,当我们想要有机地看待“文化创意产业”的时候,除了要重视“以文化创意为特色的产业”,譬如出版、音乐、表演、电影、视觉艺术等等之外,也还要重视并鼓励“从文化中寻找创意的产业”,因为这可能包含任何行业──只要这些行业愿意并能够从文化中寻找创意。
以“文化”来带动第四波经济的说法与做法,不论别人开不开始,我们都得先着手。我们需要重视“以文化创意为特色的产业”,也需要激励“从文化中寻找创意的产业”,有很长期的策略需要,也有极短期的急切理由。这不仅涉及我们经济是否能转型与升级,甚至事关我们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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