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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专家杂谈 |
分类: 惠龙日记 |

这几天的评标活动还是比较多的,已经连续四次参加了评标。昨天的评标活动很有意思,一伙八零后,只有我自己是五零后,他们自觉不自觉地都管我叫李叔……
由于是他们几乎都是第一次参加评标,他们推选我担任评标委员会主任,向我讨教评标程序,我这个人,一生对技术一点都不保守,原汁原味地给他们讲了招标工作的六个环节:
(一)准备工作
认真研究招标文件,至少熟悉一下内容:招标项目范围、主要技术要求、标准和商务条款、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评标方法等.
(二)初步评审
初步评审按照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形式、资格和响应性评审,判断投标文件是否存在重大偏差和实质上影响了招标文件。
未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不能进入详细评审。
1、形式评审:
对投标文件的外在形式和表面内容进行评审,重点在于符合性和完整性:
投标人名称是否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投标文件是否按照要求签字盖章;
投标文件格式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内容是否齐全、清晰;
报价是否唯一
2、资格评审:
法定资格(资质、法人资格)
约定资格(业绩、人、财、物的能力)
投标人的资格条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3、响应性评审:
主要评审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影响了招标文件实质性内容:
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内容;(如:履约担保、预付款比例、缺陷修复、不存在限制投标情形等承诺事项)
损害招标人合法利益的内容;(如:招标人名称、项目名称及标段、报价、工期、质量标准、投标保证金等)
损害其他投标人利益的内容;
重大偏差(没有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废标;细微偏差,补正;
拒绝;没密封、超时、地点不对
(三) 澄清、答疑
有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计算错误,评标委员会认为需要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的,应当书面通知该投标人。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应采用书面形式,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内容。
评标委员会不得暗示或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不得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澄清、说明。
(四)确定短名单
集团规定一般不超过6名,一般先经过初评后确定,如潜在投标人很多,先进行形式、资格评审后,先确定短名单,再进行响应性评审,未通过响应性评审再依规则递补。
(五)详细评审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招标文件中要确定调价方法,计算错误调整、缺漏项调整、成本价调整、不平衡报价调整)
最低评标价法(综合打分换算成调价系数)
综合评审法(综合打分)
打分按评分细则打分
一般分档,专家组可以协商一致,同一档内独立打分。有不同意见可以超出档次范围,说明理由。
打分项设置
商务标(以工程为例:基础价格合理性、取费标准)
技术标(以工程为例:进度计划、施工方案、人、机、材计划、现场平面布置、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是否合理等)
(六)编写评标报告、推荐中标后选人
全员签字,又不同意见以书面形式说明。
评标报告的内容:基本情况;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开标记录;符合要求的投标一览表;经评审的价格或评分一览表;经评审投标人排名;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及签订合同注意事项说明;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
三、评标专家的权利和责任
三权:对投标文件的质疑权、评议权、推荐权
二责: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保密责任
四、评标注意事项
不要泄露评标内容和过程执行回避制度
不要随意打分,随波逐流 谨慎判断废标
谨慎判定低于成本价 谨慎判定串标
评标结束后,我、苏建,王忠民,小李和小张我们五个人一起吃了一顿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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