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9点左右,牵着小狗从小区东小路自北朝南行走,其实在从单元门出来,就感觉到空气中充斥着一股烧纸的味道,走到东小路往南面去,忽然发现5号楼东南树林里火光冲天,远远地就看到里面一男一女两个人蹲在树林里烧纸。他们烧纸的位置,正对4号楼1单元北面,应该是4号楼1单元里的业主,还应该是物业老郁说的那个叫“大眼奶奶”的逝者,这位逝者好像是大前年去世的,物业说老奶奶去世的时候,他们还送了花圈。自从这位“大眼奶奶”去世后,这家的后代(可能是儿子儿媳)每至清明就在小区里烧纸。前年在单元门前水泥路上烧,被业主投诉,被我撞见找了保安过去;去年就挪到了5号楼南的树林里烧,次日晨就能看到那块烧纸的地方,一堆黑灰,一片狼藉。今年晚上,又一次被我撞见,火光冲天,火苗窜出半人高。我立即在业主群里安特保安队长,要求立即派人阻止,保安队长回复已经派人去,且已清理时,我还在现场,依然看到火光冲天,继续在烧纸。又继续在大群里安特保安队长,要求做好清明期间加强夜间巡逻的要求,确保防火安全。谁知道保安队长居然在大群里回,说业委会要也管这个事情。业委会副主任也在群里安特全体业主,要加强防火意识,创建文明小区。这时,6号楼106业主突然接着保安队长后面的话就发话,说他最讨厌在群里安特别人,自己说事就可以了,不要安特别人。这话,一下子让我想起去年4号楼404的强调,一样的口气,一样的厌弃。我立即在群里采用了“引用”问6号楼106是什么意思?我说,作为业委会有监督的责任,安特相关人员,就是提醒要负起责任来,应该没有问题。10号楼1001看不下去了,为我打报复不平,说是:她工作认真,为业主负责,没有任何过错,你如果不想看,就不要看,不要激动,乱说话。最后6号楼106说,是安特全体业主的。我说大家都是好意,都是为了小区好。最后106也说他有点过激了,握手言和。10号楼业委会主任的夫人也在群里点赞,表示了对我的支持。今天一早,起来的业主在群里热闹起来,多个表示支持业委会。
上午遛狗,见到12号楼的老齐也出来遛狗,就把近期到法院递交申诉材料和法官通电话的事情告知了他,也说了打算再到银行追钱的事情,又讲了昨天下午遇到一位6号楼业主告知我她到开发商处去购买停车库的车位,开发商现在不卖了,理由是营业执照过期了。又说现在他们比较怵我们业委会,说是有什么需求找业委会和物业。又说,开发商告知她如果要买就买人防车位,我说人防车位是没有产权的呀,她说谁说不是呢!她不买没有产权车位。我感到奇怪,地下车库除了人防车位,还有车位100多个,只卖了40个,看样子这里车位问题还有猫腻。我把我的感觉告知了老齐,我说会不会这地下车库车位还存在是业主购买房子是含在里面的呢?当时法院判不含在里面。这得研究一下。如果开发商怵业委会,那也说明现在业委会行使了正当的权利,且有了威信。目前,一切都在往好的迹象发展:
一是昨天上午遇到业委会主任,得到的消息是,物业方打算尝还开发商前期14万元,以解决我委账户被封存解冻问题,说明我们前期的1号函件起到相当大的作用,区住建局、街道都主动动了起来,形成了政府协调强大作用(前期街道不作为,还劝走司法程序),我们依托政府是对的,不走极端,但要坚定地表达我们的决心(如果政府协调不成,我们就一定要公告业主,让全体业主知晓,把决定权交给业主手里,毕竟业委会是对业主大会负责);三是向法院执行局提交的要求退回划转账款接触封冻账户的申诉一定有成效,我们提交的依据事实存在,法院执行局不可能不根据事实来继续错误执行;四是我将继续盯着银行,毕竟银行错在前,要求他们必须改正错误,否则……(已经咨询过银行专业人员,银行必须要在三样东西齐全完备的情况下才能转账:账号、户名、预留印鉴:法人代表章、公章),就是法院执行,也必须是账号和用户名完全对得上的情况下才能同意划转,目前是用户名不对,少了三个字,这是银行的完全失职。只要我们站在一切按照规章制度、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提交事实依据,我想,在理就要坚决争取,一切一定会美好起来。
老齐说,昨天业委会其中退出的一位女委员见到业委会主任的夫人,两人在一起聊,还是业委会账啊,工作啊什么的,这位女委员一通指责业委会不召开会议不作为云云,说她才退出的。我现在根本不想听这些传言,这位女委员两届半途退出,自己不作为,还在背后乱说,上届半途退出就存在问题,不知道第三届为什么又把这位选了进去,同样还是不作为,同样还是半途退出,还到处说三道四,什么站位不高,什么没有共同语言,但凡只要召集开会什么的,立即闪人。据说,她的人脉广,能够推动业主大会的业主票数。其他的呢,就没有了。我是多次反复邀请她再次成为微信朋友,根本置之不理。再次加其进入工作群,也是不理。没有任何办法。这种只是卖嘴皮不做实事的人,也只有让她自由去吧。
一个好汉三个帮。这是俗话。要利用每个人的长处优点,团结一切能团结的力量,才能把工作做好。大肚能容天下难容之事,对待小区的工作,对待业主要和蔼,业主的工作要有策略,不能指令性,只能是诱导型。对待物业,要有指令,不能犹豫不决,态度过于软弱,只能被牵着鼻子走。
上午见到6号楼近80岁常年在小区拾纸盒卖的朱老太太(我叫她朱大姐,合肥大姐无大小),我对她说,今年清明一定不要在小区烧纸了,一是容易失火,二是现在规定也不允许。如果一定要烧纸,可以在家里找个盆子烧。我说昨晚消防车都出动了,呜呜叫的从我们小区西边马路过。昨晚4号楼一家在树林里烧纸,差点失火。老太太诺诺地应着,说,保安队长和她说了,说要烧纸,一定要把灰扫掉。我说,小区里前万不能烧了。去年烧纸,把灰铲到小树下,后来死灰复燃,差点点着小藤树,好危险的。
提及危险,小区里有位做过原肥西人大代表的徐老师(个子矮小,团脸,说话先笑,约有七十来岁,家里有两套房子,两个女儿分别住在6号楼和12号楼),她就和我提起过前两年的一天晚上,她回来的迟,往6号1单元进,忽然发现6号楼台阶旁原来扫垃圾烧的树叶灰被人铲到6号楼台阶下面,可能是备着准备做培植花卉的化肥的吧。她晚上回来,发现那一堆灰烬又开始起火了。她吓得心蹦蹦跳,立刻乘电梯到了9楼,从家里端了一大盆水下来,把灰烬的火浇灭了。死灰复燃,确实是有其事的。
我在群里对不理解的6号楼106业主写到:我们小区消防设施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楼道里的所有消防栓都没有水,没有消防器材),一旦失火,全体业主财产毁于一旦,后果非常可怕。不能因为某业主个人原因,造成全体业主损失。保护小区安全,人人有责。今天早上小区群里一片叫好声。我觉得,只要你站在公正为大家着想的立场上,一定会得到大家的支持。世上无难事,只要肯登攀。就像昨天中午和在银行任职的同学电话里说的那样,同学说,她在做处长期间,一分钱都没有拿到处里报过,她每年底请大家吃饭,都是当场把发票撕掉的。她很牛地说,他们要查我,一定会查出一个清廉正直的好领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