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人故居面临的尴尬
李景端
名人故居承载着名人的历史和声誉,往往具有令人景仰的人文魅力,在城市建设中认真加以保护,无疑很有必要。但是不同名人的故居,怎样保护的效果会更好,这似乎是个值得探讨的问题。
近日重游常州,道路宽敞,高楼迭起,尽显现代城市的气派。只是来到很有名的青果巷,却见马路一边是一排高层新建筑,而另一边则是破旧不堪的矮平房,两者反差之大,形成一道极不协调的街景。当地朋友告诉我,青果巷周围有多家名人故居,多年来住着许多住户。若要置换、重修,所需大笔资金没有着落;而开发商又因名人故居要保护,都回避在这里开发,使得这些名人故居面临重建与拆迁两难的局面。随后我走进门口刻有“盛宣怀故居”、“李伯元故居”石牌的旧屋,只见里面住着好多户住家,其破败之景象,不禁令人联想到了“贫民窟”。身临“故居”却难觅名人当年生活的踪迹,一腔对名人的种种遐想,顿时荡然无存。走出门来回眸那块故居石牌,我不禁闪过一个疑问:在门口挂上一个名人故居牌子,这就是保护了吗?
我并不主张一切都要复古,对待名人故居也应该具体分析。我认为,对那些有丰厚的历史积淀、影响很大、故居的建筑又有一定特色的名人故居,这是一种不可再生的人文资源,自然应该尽最大努力加以保护和整修。至于有的故居,倘若文化积淀相对少一点,建筑并无特色,并已破败不堪,那么,保护的方法是否可以因地制宜、多几种选择呢?原地复旧是保护,有时异地置换也是另一种保护。就在常州,对于洪深、阿甲、吴祖光等戏剧界名人,市里并没有把各人的故居都保留,而是异地建一所戏剧陈列馆,把他们还有周璇等常州籍戏剧界名人集中在一起,展示他们的生平及艺术成就,既达到宣传名人、为本地增光的目的,又缓解了名人故居保与拆的矛盾,还形成一个很有地域和行业特色的展馆。这样处理,似不失为处理名人故居中的一种选择。总之,保护名人故居,这是文化的传承,是后人的责任,也是一种领导艺术。希望人们多一点智慧,让名人故居,妥善保护,各得其所,可别像李伯元故居那样,挂了保护之牌,却未得保护之实,还拖了市政建设的后腿。但愿李伯元能早日不与“挖鸡眼”者为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