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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沾

(2007-04-17 13:53:21)

 

最近有一条新闻,让我想到“三不沾”,不是不沾食物,而是不沾事实。

事情的起因是音乐著作权人要向KTV收取使用费,这是一个进步,看来我们已经懂得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了。

但接下来发生的事,却让我又一次看到了愚昧和荒谬,让我想到在一个发展中国家,进步其实是一件很难的事。

先是官方宣称,向KTV收取的版权费,KTV经营者不得转嫁给消费者。这条规定我不明白是什么意思?保护消费者?消费者是您的臣民,经营者不也是您的臣民吗?羊毛出在羊身上,是人人皆知的道理,经营者增加的成本,不向消费者收取,还能回家向爹妈去要?这条规定分明是一句屁话。

接着是KTV经营者回应,也说的是版权费不向消费者转嫁,说的信誓旦旦,不由你不信。经营者的意图很明显,是要稳住消费者,但分明是一句谎话。

最可笑的是媒体,不分辨,不质疑,把谎话、屁话当作事情的真相传播出去,混淆了视听,误导了社会。

官家、商家、媒体沆瀣一气,远离真实,自欺欺人,让我联想到三不沾。

其实,读者、听众、观众只要稍留点心,就会在我们的媒体上发现更多的三不沾,还能发现四不沾、五不沾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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