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开中国近代史,相信每个中国人都会感到心寒:满目疮痍透着弱肉强食的凄凉。整个民族在受尽帝国主义的欺凌和蹂躏之后,许多国民一方面默默忍受着这样的奇耻大辱,甚至磕头跪拜求得苟延残喘。另一方面,却又夸耀自己是文明古国和神圣天朝,贬抑那些取得胜利的侵略者是蛮夷,你们要掠夺这块肥肉,好啊!因为我们地大物博啊!这是最用来给他们消遣的资本,也是唯一的资本。哼!被别人欺辱居然能得出“地大物博”的结论,甚至卑躬屈膝地双手奉上领土主权“意思意思”!事实上的残败却伴之精神上上午胜利,这种思想情绪在腐败的统治阶级中流传极广,在缺乏自觉性的被统治阶级中间也颇为弥漫。我想,这就是“精神胜利法”的根源和表现形式吧!
当“精神胜利法”入木三分地深谙进一位小说人物时,那么随之表现出来的整个社会精神也暴露无疑。阿Q性格中的精神胜利法确实让人们看到了一种精神现象,一种社会的畸形。阿Q的性格是矛盾的,他尽管一贫如洗,却十分满足于“我们先前比你们阔得多啦!”“我的儿子会阔得多啦!”;当闲人们嘲笑他头上的赖疮疤时,他斥骂说“你还不配!”;当他被闲人们痛打一顿之后,就在心里设想为“总算被儿子打了”,于是踌躇满志地感到自己获得了胜利;当人们逼着他承认不是“儿子打老子”而是“人打畜生”时,他甚至自轻自贱地承认自己是“虫豸”,从这样的屈辱中竟又觉得自己是“第一个能够自轻自贱的人”状元不就是“第一个”吗?阿Q这一系统的精神使他在那个病态的社会中生下去,又使他被那个病态的社会所吞噬。因为他身份地位的低下,他不得不受人欺辱,而又无还手之力,于是他没有勇气去正视现实,而只是在荒诞可笑的迷梦中得到虚妄的解脱和自我满足。试想,如果阿Q没有“精神胜利法”,那么他也许会被打死或受不了折磨自杀而死吧。如此看来,“精神胜利法”是阿Q活下去的精神支柱,是他聊以自卫的武器。尽管这“武器”最终也摧残了自己,也许是“精神胜利法”太“高深”的缘故吧,它居然可以超越生死,阿Q在临死前却还在想着唱什么戏来取悦围观他砍头的人!呜呼哀哉,你在精神胜利法中活着,又在精神胜利法中死去。归根结底是由社会生产方式所制约的封建制度造成的狭隘性、盲目性和奴性主义。这不得不使国人们找个方式苟延残喘,就是“做稳奴隶”,而这样的生存又是不塌实的,性命如同草芥,必然在强者的压迫下灰飞烟灭。久而久之,国人的盲从“筑就”了其永恒的奴性,麻木没有思想,至今留给我们的印象是那“一轮木纳地转动的眼珠,表明是一个活物外”,也只剩一具如行尸走肉般空洞的躯壳了——
鲁迅是伟大的,他的笔下描绘出国人的姿态与嘴脸,却勾勒出一个时代的轨迹与精神,他带给我们的绝不仅仅是心灵的震撼,更重要的是使我们牢记住那段历史,将我们整个民族的精神和屈辱与荣光所铸就的理念深谙进每个轩辕氏的血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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