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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鲁迅先生
一和家家
暑假的时候,我接到了作为一和家家生命中的第一笔“稿费”——因为胡掐的一组田园小诗被市文联《许田》杂志发来采用通知,父亲奖励我一百元……一晃,都是二十年前的事啦!不知不觉已远离少年、青年,而步入琐事繁杂的中年。
那时候一百元对于中国的普通人家还不是一个小数字,市面上尚没有伍拾圆壹佰圆面值的钞票,我的父亲每月工资好像也才二百多元。对于少年的我来说,壹佰圆无异于一个天文数字——那时候一和家家对于钞票的概念,就是每月姐姐给我送到学校的两元或者三元零花钱,隔三差五,到镇街上拐角处小饭馆里消费零点零八元叫上一碗辣香的丸子汤飚餐一顿,汤完了再续,馍完了再泡,饿死鬼一样吃得肚子圆鼓鼓的,泡得饭馆老板多少有点不耐烦,这才不得不一点一点地把有限的十颗豆面丸子用牙嗑碎了,缓慢却幸福地咽进肚子。那时候我真正理解了什么叫消费——就是花费有限的钞票换取无限的享受。虽然,这个所谓的享受对于有钱人家的孩子而言根本不算什么,但是对于一和家家来说却弥足珍贵,值得他中年或者暮年坐在时光的尘埃里细细品味。
而现在(或者说那时),仅仅因为一组小诗,一个采用通知,我就轻易而举地得到了我几乎从来不敢奢望的一笔可以任由我自己支配的数目庞大的钞票——拾圆面值的人民币一和家家口袋里一下子竟然有了十张!我该如何“消费”才对得起父亲对得起自己?
第一个念头我想到了书。曾经,因为一本售价仅仅零点六五元的抗战小说《茁壮成长》让我产生偷窃思想从而导致少年时的一和家家站在繁华市区的新华书店里被人数落、被人狠狠地用脚踹;曾经,因为同学借来的书急于归还而无法分配时间给我只能趁他睡下后一目十行彻夜通读。而现在我有钱啦!我要买书。这个念头驱使我像长跑运动员一样一口气到了二十公里以外的市区七一路新华书店,而那时候,碰巧就赶上“新版”的精装的牛皮纸封套的《鲁迅全集》上架。我把“鲁迅先生”一本一本从书架上拿下来,放在曾经喝斥过我的书店营业员(或许不是她)面前,然后像孔乙己先生一模一样地从口袋里摸出已经属于一和家家的全部财产,一张一张排到她面前。她说:“好啦!五十元就够啦!没看定价五十元吗?”又说:“小孩子家家的,鲁迅全集,你读得懂吗?”我没有说话,非常潇洒非常潇洒地把购书发票塞进屁股口袋里,抱起已经超过我头顶的十六卷“鲁迅先生”,走了。
这是属于一和家家的第一套藏书。二十多年来,无论我飘泊异乡或者独处一隅,“他”都如影随形。即使在最困难的时候,我把随身携带的所有物品都变卖了换作一张回家的车票,也从未动过割舍“他”的念头。
第二个念头我想到了丸子汤。新华书店后面,大同街巷子里,那时候有一家卖丸子汤的,味道不怎么样,但我面对着厚厚一摞“鲁迅先生”却吃得津津有味。值得注意的是,那时候物价已经开始像蜗牛一样慢慢地往上爬啦!丸子汤已经涨到了零点二元一碗,烧饼也已经涨到了零点二元一个。然而相比今天,这已经是地板价啦。
早上起来,品味筱然的博客,看到鲁迅先生,钩沉。如此,而已。
2007年9月18日一和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