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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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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是一个春天了,坐在我家台阶上,阳光温煦(这个形容词我三十年前就会用),晒得微微犯困,很舒服。三十年前的一个下午,十几岁,我独自躺在山坡上,铺着兵工厂的工装,享受着春日的阳光,温暖和煦,昏昏欲睡,当时我觉得,这种感觉可能就是人们所说的幸福。我要记住它,心里默诵着普希金关于春天的诗句。
那时候我年轻,力气用不完,不过有一颗龋齿,我即以为人生最大的不幸莫过于牙疼。现在,这颗牙齿已经没有了,我身上哪儿哪儿都不疼,为什么却没有幸福的感觉呢?在自家的小花园里,我数着前年栽种的月季,其中六棵已经干枯,恐怕今年春天不会再活过来了。
普希金的那句诗是怎么说的来着,他是个恋足癖,春天来了,他想起女人的纤纤秀足,伟大的诗人写到:“脚啊,脚啊/ 哪一处春日的鲜花正供您践踩?”我记的一字不差,忘了是谁翻译的了。我反复吟诵这一句,想像那些春日的鲜花被踩在俄罗斯少女娇嫩的足下,一定幸福死了。那时候,我们兵工厂的山上没有花,也不长草,石头缝里生出的植物都是带刺的。
夜晚睡觉屋里依然有些阴冷,又失眠了,想起普希金这句诗,一边心疼那六棵活不过来的月季花,记得去年她们分别是白色的和黄色的。深夜,小区里非常安静,偶尔有哪位女士从窗外走过,高跟鞋踩在水泥地面上,叮叮有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