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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出差去了深圳,我比较喜欢的地方,到不是因为繁华也不是因为灯红酒绿,主要是因为那里有宋兵乙先生。这次个人心情也是有些特殊,第一次在事情办完了后又逗留了一个周末。每次见到宋兵乙先生都要仁兄贤弟的一阵寒暄,然后又例行地感慨下彼此十几年的友谊等等。我和宋兵乙从高中就很投缘,自然每次见面都唠几十块钱儿的,即使不通宵达旦也在聊天中昏昏睡去,甚至在极度困倦中也不舍得放下话题。题目非常广泛,从相亲对象的趣味性到某法律的争议解析,由踢球破门的瞬间快感又说到颈椎病防治与治疗,由风说到马不能冷落了牛,神采飞扬不亦乐乎。
记得第一次我们在毕业后在深圳重逢,住在一家还算星级的酒店,当时彻夜长谈,还喝了一瓶E龙网送的劣质红酒,彼此推杯换盏中甚为唏嘘。感言到能够在中国著名的经济开放桥头堡的深圳的星级酒店喝下这瓶红酒,就意味着彼此已经成功实现由农民到市民的转型。以后我们二人就频频以市民的姿态和心态出现在深圳各个角落,都穿着衬衫没准还系着领带,说着海城话,咕咚咚的狂用小杯饮茶,但是由于我们曾经红酒导致的身份转型,另我们好像弼妈温穿了官服一样的信心百倍。
这次去深圳第一天没有住在酒店而是住在了宋兵乙先生的海关宿舍,聊天到后半夜三点才睡去。早春的深圳夜里还是有些寒冷,由于我是客人宋兵乙还是很是照顾我,特意给我盖的毛毯,而且是那种包着被罩的毛毯。但是最后效果却差强人意,因为被罩里面的毛毯并未用线进行必要固定,结果盖了没多久就“滚包”了。说白了一点就是毛毯在被罩里面成了一团,而且掉到了地上,等于整个晚上我都盖着两层被单睡觉,冻得我够呛,就好像喜儿睡在山神庙里一样。早上就毛毯事件作了总结性的陈述,说宋兵乙本来给我盖的是馅饼,结果半夜就成了馄饨,馅还掉在了地上,面片盖了我一夜。
第二天我们受到了我们宿舍老大的邀请到其家里吃饭,老大不愧是老大,脑袋大脸大眼镜框大,反正除了头发面积较小外都很大。嫂子也不含糊弄了很多菜,味道南北混杂但是却是不错,一阵风卷残云后又开始了集体的神侃。回忆了很多事情,包括我在学校的钓鱼打鸟经历,老大提起吃到当年我弹弓打下鸟时还是眼睛发亮且垂涎三尺。宋兵乙先生还就最近较为风靡的《馒头》事件的侵权与否和我进行了热烈讨论,其实关于知识产权的法律问题自己一直不甚为清楚,但是还好之前拜读过上海知名律师姜琳(女)的关于馒头的法律分析,所以才能装作甚为专业的讨论一番。后来又讨论到什么运动时候的滞空时间问题,彼此唾液横飞崩地满脸都是也没有争论出结果,再此也不过多的展开,等我好好思考后再就此问题作仔细分析。
已经是周日了总不能赖在深圳不回来,再说宋兵乙忙着和小姑娘爬山我也不能跟着掺和,于是只好作别下午回到北京,寒风如故冻得我直哆嗦。归来的途中又给唯一、香格里拉等美女一阵的短信聊扯,晚上回家无聊中又冒充《馒头》作者胡戈他哥哥胡科就相关法律问题向姜琳同志进行虚心的咨询,无聊中自有乐趣,用海城话就是“没事闲扯呗,要你说嘎哈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