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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庄献疑(一)

(2006-09-09 22:44:39)

 

 

“莫若以明”在《齐物论》中出现两次:第一次从“道恶乎隐而有真伪”一句起,到“故有儒墨之是非,以是其所非而非其所是。欲是其所非而非其所是,则莫若以明。”

第二次从“物无非彼,物无非是”一句起,到“是亦一无穷,非亦一无穷也。故曰莫若以明。”

又,与“莫若以明”类似的句子还有:庄子批评惠子时说:“彼非所明而明之,故以坚白之昧终。”“是故滑疑之耀,圣人之所图也。为是不用而寓诸用,此之谓以明。”

    由此可以见:“莫若以明”一词的关键在于“以明”。而“以明”的意思,庄子自己的界定是“将不用寄寓在用之中。”

对于“莫若以明”的解释,历来意见纷呈,莫衷一是。

郭象的解释是:“夫有是有非者,儒墨之所是也;无是无非者,儒墨之所非也。今欲是儒墨之所非而非儒墨之所是者,乃欲明无是无非也。欲明无是无非,则莫若还儒墨反覆相明。反覆相明则所是者非是,而所非者非非矣。非非则无非;非是则无是。”成玄英疏基本上与郭象的解释相同。而郭庆藩引其家世父之言说:“莫若以明者,还以彼是之所明互取以相证也。”

宋人林希逸对两处“莫若以明”的解释是:第一处的解释是:“若欲一定是非,则须是归之自然之天理方可。明者,天理也故曰莫若以明。”第二处的解释是:“是亦无穷,非亦无穷者,言听其自然也。如此则为自然之天理,故曰莫若以明”。

清人王夫之解释为:“莫若以明者,皆非有明也。间间闲闲之知,争小大于一曲之慧者也。滑疑之耀,寓庸而无是非,无成亏,此则一知之所知而为真知。然后可谓之以明。”[1]

清人王先谦认为:“莫若以明者,言莫若即以本然之明照之。”

今人唐君毅说:“去其成心而使人我意通之道,庄子即名之曰‘以明’。”

今人劳思光说:“庄子认为儒墨各囿于成见。而欲破除彼等之成见,则唯有以虚静之心观照。”

陈天启说:“莫若以明,谓不如超出彼此是否之上,而以大道兼明之。”

陈鼓应在综合了王先谦、唐君毅、劳思光、陈启天等诸人之说后,认为,“莫若以明”即是“不如用明静之心去观照。”[2]他认同了劳思光的观点。

任继愈先生认为,“庄子在这里讲的‘莫若以明’就是‘莫能以明’。庄子以取消回答作为答案,以否认认认识作为认识。”[3]对于这一观点,涂光社先生给予了否定。而涂光社在对“以明”作了比较详细的分析论证之后,认为:“以明”的指向是本我的生体验,指向超然凡俗的原初的浑成之 ‘道’。”[4]





[1] 王夫之:《庄子解》卷二内篇《齐物论》,中华书局1964年版第21页。

[2] 陈鼓应:《庄子今注今译》,中华书局1983年版,第53页。

[3] 任继愈主编:《中国哲学史》一卷,人民出版社1979年第一版第161页注释1

[4] 涂光社著:《庄子范畴心解》,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12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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