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陈真诚
陈真诚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0
  • 博客访问:55,249
  • 关注人气:12,325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取消工业地产超公民待遇房价不会上涨(二,续一)

(2006-11-01 14:35:31)
分类: 我举手并没投足

取消工业地产超公民待遇房价不会上涨(二,续一)

长沙新思维企业发展策划公司/陈真诚

 

都是超公民待遇惹的祸

该报道写道:过去在某些地方,工业用地几乎都是免费给的。中国社会科学院工业经济研究所研究员曹建海告诉记者,此前,一些大企业和外资企业,在地方招商引资过程中,往往能够享受非常优厚的待遇,获得十分便宜的土地和税收上的优惠条件。

曹曾在长三角地区做过一项调查,调查结果显示:工业用地出让价格偏低,普遍在每亩10万元以下。民营企业贵一些,其他性质的大企业一般都在3万元以下。如果碰上汽车企业以及一些世界500强企业,许多地方政府通常实行的是零地价,或只是象征性地收取一些费用。

杨锐礼也表示,在西部地区也存在类似情况。由于土地便宜,企业在征地上普遍存在着贪大求全现象。盖大车间,搞全封闭。一个小厂经常占地就是好几十亩,有的厂子甚至达到几百亩。其实,这些厂子中,很多效益并不好,根本用不了那么多,造成很大的浪费。

曹建海将这种现象称之为过度需求。曹坦言,近年来,这种过度需求正在演变为投机性需求,进而出现了一种值得关注的现象——不少工业企业不务正业,大量囤地。

因为土地太便宜,几乎是免费的,更加助长了这种不正之风。曹建海说,这样的结果就是需求脱离实际,能多要就多要。为了达到多占地的目的,一些企业便在与政府搞好关系上下工夫,拿到土地后想办法更改用途。

即使退一步说改变不了用途,这些廉价的土地在手里还可以升值。另外,把这些廉价的土地变成厂房再租给别人,也是一种生财之道……

权威统计资料显示,相当多的土地从地方政府手中流出,但政府并未从交易中直接获得丰厚的回报。国土资源部耕地保护司司长潘明才近日表示:2005年的情况看,全国新增建设用地出让纯收益应该为763亿元,而中央和地方实际收缴的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只有214.5亿元,其中中央部分约为70亿元。

从上述数据不难看出,仅去年一年,全国新增建设用地使用费就流失近550亿元。工业地产在享受着“超公民待遇”,带来了许多弊端。

在中国,每个自然人,作为公民,其享受利益的待遇应该是平等、公正的。在公民利益方面,应该是同民同利,天经地义。同样,作为由不同自然人因经营原因而分别集合组织成的企业,不管是工业企业还是非工业企业,或不管是不是在工业企业里的自然人,彼此之间,也应该是一样。因为,所谓的企业利益,最终还是落到了企业拥有者或利益享受者的自然人身上。那么,作为公民利益中的一个重要内容,在土地资源分配和占有代价以及因之享受的利益等方面,为什么要彼此不一样?凭什么不一样?从社会公正角度来说,应该同地同价。这样,当作为资源占有和利益享受元素时,工业用地,凭什么要便宜?或低地价甚至零地价?工业企业,本来就应该是靠工业产品研发、生产、营销来获利、生存、发展的,凭什么要用低地价作为条件或用以获利工具?非工业企业难道就不是企业?同样,在今天的房地产市场中,凭什么说房价涨跌会以工业用地价格变化作为条件?如果真是这样,说明有许多“工业用地”,实际上已经是“非工业用地”了。一些企业,利用“工业用地”到房地产开发用地之间的转换关系而赚取了地价差,利用“工业用地”低地价赚取了更多的利润。

其实历史更久、范围更广、问题更大  

在中国,工业地产的“超公民待遇”问题,源自因历史原因而造成的国有企业(包括一些政府机关、学校等团体)的土地划拨制度。这是最起始的表现形式。那些政府划拨的土地,划拨到谁的名下,实际上就成了其专有资产,享受着因专有而带来的利益。到今天,有相当以部分,已因各种原因或以各种理由变成非工业用地,或用作为了企业经营资源,或用于资源交换,或用于非工业经营,或用于房地产开发。其间,只需经得地方政府批准,办理“商业化转化”手续,而不是执行买卖条件。要知道,办理“商业化转化”手续于执行买卖条件之间的“付费”成本是不一样的。土地一旦划拨到谁的名下,实际上就变成了谁的财产,他人要获得,就得向他购买。购买得支付成本,包含原始地价差和升值价差。所以,大家经常能看到得现象是,各地有不少企业,利用“工业用地”名义新申请土地,将原来的占地出售或进行房地产开发;也能看到一些政府机关、团体,不但变着名义经营房地产业(典型的是以“第三产业”名义进行的房屋租赁或商业经营,却并不会因为是划拨用地而便宜收费),而且以动迁名义来获取新地,将原来的土地进行出售或开发;一些国企改制,实际上也变成了出售土地…这样,政府的划拨用地,本属公众利益的,实际上变成了小“集团”的专享利益。

“超公民待遇”还延伸到了更广泛的范围,并影响着后续的很多方面。如有些地方政府以开发区或产业园的名义,用很低的地价来进行招商引资,吸引投资办工厂。甚至还有更多种现象发生,如,在名义上本来就很低地价的基础上,还给予3年不等的返税,变相地进一步降低地价。“只要来办厂,土地不要钱,只要来办厂,一切好商量”。“院士办企业,一元钱一亩”…而有些招商来的企业,其实根本不是生产企业,只是以分装名义弄的仓库。还有一些企业,变着法子不断开办新的企业,以获取低价土地,实际上是在圈地。尽管经营不善,但图的是土地的占有,图的是土地升值,图的是土地的交易收益。说到底,动的实际上是关于土地的脑筋。(待续三)

   (作者陈真诚联系:13808420007;长沙新思维企业发展策划公司0731-77150344478178;上海021-51601100 QQ:70479688;除公开出版媒体和门户网站转载为新闻或发表出版外,其他非门户网站\个人的网络转载或转贴,请连同此全文转载或转贴,不得隐去"长沙新思维企业发展策划公司"和作者"陈真诚"内容)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