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电视台娱乐频道“星姐选举”:如何解释标志的抄袭嫌疑?
陈真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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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级女声”还在红火进行中,湖南电视台娱乐频道(湖南娱乐频道)属下的另一著名品牌“星姐选举”又将拉开帷幕,宣传造势已经开启。
然而,就是这个有着几年历史的“星姐选举”,其标志大有抄袭的嫌疑,不知该电视台领导们做如何解释?
我是做品牌建设与营销推广策划和平面设计的,早在去年就发现了这个问题,但一直没想说这事。而今,我在长沙新思维企业发展策划公司的设计师同事们,看到“星姐选举”的标志随广告再次出现在各大媒体上,建议我站出来稍稍说说这事。
湖南电视台娱乐频道(湖南娱乐频道)是著名的电视台,“星姐选举”是著名的品牌,不应该出现标志抄袭的嫌疑,其电视台领导也应该不允许有这事发生。不过有种可能是,电视台委托的标志设计人在设计“星姐选举”的标志行为中有抄袭的嫌疑。他们可能没有将真实情况告知电视台,电视台的领导们可能不知道有这个“星姐选举”标志抄袭嫌疑的问题存在。
我这次将这个问题提出,上出于湖南电视台娱乐频道(湖南娱乐频道)和其“星姐选举”活动的好意。因为,若抄袭嫌疑存在,有利于电视台做出去除抄袭的决策,若抄袭嫌疑不存在,有利于电视台做出解释。这样是有利于维护电视台的声誉的,我们的行为应该会得到湖南电视台娱乐频道(湖南娱乐频道)的支持。
为何说湖南电视台娱乐频道(湖南娱乐频道)“星姐选举”的标志有抄袭的嫌疑呢?
中国大陆很少有人持有的一本专业书《企业形象设计》(香港万里机构.万里书店1998年出版,靳土隶强编著,平面设计家丛书3,ISBN962-14-1641-8,定价港币228元),第131页刊登了“新文化花园”的标志(见贴图)并做了如下介绍:“新文化花园
1998
/黄扬(设计者)/这是天津万兆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的高级住房项目……新文化花园立志于对欧洲传统建筑文化的传承与创新,标志采用了两支具有西洋古典文化象征的鹅毛笔巧妙地组成‘NEW’的开头字‘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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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来看看“星姐选举”的标志(见贴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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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将二者进行对照可以看出。
将“新文化花园”标志的左边鹅毛笔稍做修改,与“星姐选举”标志的左边部分几乎一样;将“新文化花园”标志的中间红色线条和右边的鹅毛笔稍做修改并上下翻转,就与“星姐选举”标志的右边部分几乎一样;只是“星姐选举”标志的上方加了圆型色块。
可以说“星姐选举”标志与“新文化花园”标志极为雷同:造型雷同,风格雷同,构图雷同,元素雷同,图案雷同,用色雷同(因最近网络上很难下载到“星姐选举”标志的完整彩色稿,本文中使用了其黑白下载稿。不过没关系,国家工商局对商标标志是不分色彩而按图案造型管理的。标志大家可以对照其宣传广告进行比较)……
如果说“新文化花园”标志作为房地产标志没有公开出版,那么,《企业形象设计》是公开出版物,而且具有国际影响。何况,“新文化花园”标志是1998年设计使用,《企业形象设计》是1999年出版,“星姐选举”是近年的事情。应该不会是“新文化花园”标志抄袭了“星姐选举”标志。
到此,能不感觉湖南电视台娱乐频道(湖南娱乐频道)“星姐选举”的标志存在很大的抄袭“新文化花园”标志的嫌疑吗?!
“星姐选举”作为著名的品牌,应该拥有完全自创的品牌符号(核心是标志);湖南电视台娱乐频道(湖南娱乐频道)作为著名的电视台,官方将做如何解释?能允许这种抄袭嫌疑继续下去吗?如果“抄袭”确实存在,为什么不找真正优秀的策划设计机构重新原创地设计标志呢?
但愿我和我们长沙新思维企业发展策划公司的同事们不会被湖南电视台娱乐频道(湖南娱乐频道)误解。
(如果此文所阐述的问题属实,并对湖南电视台娱乐频道产生了有利因素。那么,如果带来了什么荣誉等,我将以之送给我的女儿陈子溪SiSi。本文仅代表本人观点,不含任何他意或目的。请读者不要因本人观点而影响自己言行。欲发表此文者请联系:长沙新思维企业发展策划公司
陈真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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