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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接待来自台湾的NGO组织---伊甸社会福利基金会一行,她们也是为着对灾民提供帮助专程而来。明天还会与友成企业家扶贫基金会小组成员及热心公益的袁岳兄同去灾区。
在国外和境外,NGO/NPO/各类基金会等非政府组织,对公共危机的状态处置/对社会弱势群体的帮辅等有着独特的作用。最现实的理由是,一个高度序化的社会治理结构应该是趋向于“多中心治理”。“多中心治理”不是要弱化政府不可替代的作用,而是要优化社会管理的组织形式和实际效能。
有爱心并不必然导致良性的结果,社会福利基金会等非政府组织面对贫困人口/智障人士和需要帮助的对象,如何工作才是可能有效的呢?
第一,物质扶贫与精神扶贫要同步进行。人的需求,哪怕是灾民的需求,在不同的时期一定具有源于需求变化的发展性。不能提升到精神状态的扶贫工作,只能在低位运行。
第二,提升帮辅对象的生存能力和发展能力比直接的物质供给更为严重。基金会等非政府组织的工作目标不是不断增加受辅助对象的数量,也不是要将帮辅对象永久化,而是要把重点集中在真正需要帮助的群体。因此,学习性/培训性扶贫更加重要。
第三,辅助工作的专业化是取得实效的基础。在大陆比较明显的缺陷是相关工作的专业话不足。虽然,也有不少教育机构有类似的专业,当时崇尚理论而淡化实务,技能培训不够。
第四,不能让援助对象明显感觉自己的被动角色,更不能让援助对象形成依赖。恰当引导和动员援助对象参与到过程中来,甚至让他们认识到,许多的主意和点子都是他们想出来的,他们很出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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