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9月,全国首批文明城市候选名单出炉,成都与文明城市擦肩而过。三年后的今天,成都再次出击。今晚,我会去电视台作为观察员参加《成都面对面》节目,讨论成都创建文明城市的问题。
正好今天和同事雷博士在春熙路办事,在街头随机询问了12位窗口行业的店员和路人,其中有7位知道成都创建文明城市这回事儿,知晓率58%。
上次主要的问题在于“窗口”行业规范化服务、思想道德教育、公共场所道德、市民交通行为、公共设施维护、志愿者组织与活动、无障碍设施建设、经营性公共场所卫生等方面。
成都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及测评体系包括“基本指标”和“特色指标”。基本指标反映文明城市创建的基本情况,包括政务环境、法制环境、市场环境、人文环境、生活环境、生态环境、有效的创建活动等7个大项、30条测评指标。而特色指标则是反映城市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特色,包括城市整体形象等3项内容。
成都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其实与市民生活关系满大。比如,它要求市民对政府公共文化设施满意度应大于85%;城市避难场所应该有明确标识;人均体育场地面积应大于
1.08平方米;城市万人拥有公共汽(电)车数应大于12台;对女性就业机会公平的满意度要大于等于70%;公众对城市环保的满意率要大于75%等等。
当然,最为重要的是反映的公交、服务、休闲等行业市民的文明行为,不是因为活动造就的,而是内化为自我品质和自我修养的一种文化气质。从这个意义上,我们还有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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