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一个社会科学年会,在演讲中提出“成都和谐指数”的评价体系与方法,受到有关部门和人员关注,媒体明天会有报道,会后还有媒体打来电话,说要跟踪该项研究。于是,我再一次想起究竟什么叫做创新?
若干年前,有记者就是这样来问我的。当时突然发现使用频率很高、原本十分熟悉的“创新”概念,要尽量简单、通俗地作出解说,并不容易。尽管我曾开设过两门与“创新”有关的课程,博士论文也是研究企业“创新”问题的。浅尝容易辄止,深入而难浅出,事情往往就是这样,就因为太熟悉,反而有点说不清。
当然,我还是回答了记者的提问。印象中记得是这样表述的:创新,在一般意义上,就是想别人之未想,做别人之未做。从无到有谓之“创”,不同以往才是“新”。
直到现在我依然以为创新、创意之于研究、之于工作,乃至之于生命的意义,极其重要。但是,想与做、知与行,不可偏颇。想不到,便做不到;能想到,未必能做到。将思想与行动统一以来的那种状态,应该是为学之人所期望的,那就是“行动研究”,我将潜心而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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