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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监生历事制如何培养新才

(2024-03-19 07:5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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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

文化

教育

明史

随笔

分类: 窥史议政
明代监生历事制如何培养新才
北京国子监街的国子监牌楼  (图源网络) 


明代监生历事制如何培养新才 


       培育新才,为历代有见识的君主以及名臣贤相所高度重视。荐举和培养新才,实际上是选拔和培养合格的接班人,永保江山社稷延续和兴旺发达的头等大事。当然,玉不琢不成器,新才不在实践中磨炼,是难以胜大任的。如何在实践中磨炼新才,明代创立的的国子监实习历事制度,是一项培养新才的重要教育制度,对后世影响很大。
       明朝在一片凋敝景象之上建立,百废待兴,重建任务极其繁重,人才问题是面临的最大问题。明王朝建立之初主要有三类人才:一类是随明太祖朱元璋一起打天下的百万官军,这些人文化程度不高,缺乏治国安邦的才能;第二类是元朝旧官吏,不少人因有腐败习气而使朱元璋厌恶,难以重用;第三类是散处林野的儒士,主要靠荐举方式选拔其中贤士为其服务。然而,明初荐举的人才不仅在数量上难以满足而且质量上也难以保证,同时任人唯亲、任人唯近的弊端渐渐显露,明王朝急需按自己的意志来培养适合其统治需要的新一代人才。
       对此,明太祖朱元璋有着清醒的认识。他认为:“后生年少不曾经过磨练,往往自负其才而办事不谨慎,血气方刚意气用事,很少有不生事扰民的。还是应该让他再学习,培养其道德情操,改变气质,等到学成以后再加以任用。”他还认识到:儒生专习书史,不谙吏事,一旦任之以官,“多为滑吏所侮,乃命于诸司习吏事”,提出必须注重对儒生实际能力的培养,这确是切中时弊而又关系到国家长治久安的大事。
       为此,朱元璋独辟蹊径,首创了一种新的官学教学模式。洪武初年,朱元璋在国子监中,通过设立实习历事制度加快了人才培养选拔的步伐。


明代监生历事制如何培养新才
(左图)国子监监照·学历证书(右图)国子监教材《性理大全》、《御制大诰》 


       所谓国子监,是中国古代最高学府和教育管理机构。晋武帝司马炎始设国子学,至隋炀帝时改为国子监。明朝国子监创于明太祖初定金陵之时,太祖建都南京后,重建校舍于鸡鸣山下。洪武二十六年(1393),此时南京国子监学生已增加到8000多名。永乐十八年(1420),明迁都北京,改北京国子监为京师国子监,于是明代国学有南北两监之分。永乐二十年(1422),南京国子监达9900多人,盛况空前。在国子监读书的学生,称为“监生”。
       所谓监生历事制度,是明朝国子监创立的教学制度,它可视为中国古代大学的教学实习制度,是一项培养官吏的重要措施。
       首先,重视学生的实践环节。原国子监对率性堂(毕业班)的学生实行积分法,以计算成绩。这样,一个优秀监生从入监到毕业,至少得花四年学习时间才能毕业,而一般监生都需要花十年左右的时间才能毕业。这势必使大量的监生长时间淹滞在监中,缺乏锻炼机会,造成一定程度上的人才浪费。鉴于这种弊端,朱元璋决定彻底改革。洪武二十九年四月,他“令吏部以次录用国子监生,毋使淹滞。”六月,又“令监生年长者分拨诸司,历练政事”,同时要求各大内“教之政事,勿与狠杂差遣”。
       洪武初年,朱元璋频繁地临时委派国子监学生到诸司“历事”,使这些学生得到了锻炼提高。如洪武元年正月“遣(国子生)周铸等一百六十四人往浙西核实田亩,……定其赋税。”洪武二年,“择国子生,试用之巡行列郡。举其职者,竣事复命,即抉行省左右参政,各道按察司金事及知府等官。”“洪武九年八月,“又分遣国子生修岳、镇、海、渎祠”。洪武十六年九月,命国子监生分行天下,清理军籍。
       其次,丰富学生的实践内容。明代监生历事制度为学生提供许多实习岗位,有不同的层次,涉及多个部门和多个方面,借以提高学生的实际能力。(1)历练文书写作。监生主要在中央一些机关,如户部、礼部、刑部、工部、督察院、大理寺等部门誊写题本奏章,逐渐培养处理政事的实际能力,为将来走上行政职位打下基础。(2)历练办事能力。历练办事是对监生的高一级要求,被拨历(分拨各衙门历事)到南京、北京两地的各军政衙门进行历事,从事不同的政务。
       这种实习分布面非常宽泛,办事的工作也非常详细而且繁琐,主要分诸色办事和外地办事两种。诸色办事包括清理黄册、清点军户及清查逃军、书写诰敕制诰制诏、登记钱粮等财政数目、为礼部写民情、押送俸银等政务。外地办事包括随同御史出巡、到州县清理良田、稽核税粮、分行国内督修水利及清查黄册等。洪武二十四年,选派监生中有练达政体者639人,命行御史事,稽核天下百司案牍。国子监生们所进行的这些历事,为明初经济的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


明代监生历事制如何培养新才
(上图)南京国子监遗址(下图)北京国子监遗址 


       为保障监生历事制的落实,明王朝采取了一系列切实措施。一是对国子监的学生实习历事有严格的条件限制。洪武时期,监生拨历(分拨各衙门历事)以“年长”和“学优”为条件。只有学习好的才可以出监历事,而学业优则是需要时间的,没有在监学习一定年份的,是不可能学习优良的,所以学优必年长。
       二是严格历事程序。拨历的具体方法称为“上序”,首先根据在监时间长短来决定次序,即将预备拨历的监生按照其坐堂月日统一登记排队,并要查证是否有旷课和其他违规行为。坐堂监生要在每月月末将本人支馔月日,记在纸上,称为“序单”,呈送本堂,本堂查通知薄核实再送绳愆厅,对违反监规者,由监承总为扣算。最后由典籍厅查核是否背讫学规、查实支年月是否属实。
       三是严格历事分类标准。监生历事有“正历”和“杂历”之分,两者的区别在于有无“政务”。所谓“正历”是指在五府、六部、督察院、通政司、大理寺等衙门历练政事,从事政务,做一些有行政决策权的具体政事,并有签署公文的权力。而“杂历”则是指在诸司写本、办事,没有政务,做些一般的文书工作,没有行政决策权。监生在被遣历事时,是根据学习成绩的优劣或入监途径来进行排序。
       四是严格历事政绩考评。洪武时期,即制定了历事考核法,规定监生历事三个月后,历事的衙门对其进行考核,写出评语,考绩分为勤谨、平常、才力不及和奸顽四等。监生正历的期限,前后规定变动数次,基本上以三个月为标准。监生在历事期间,是根据政绩进行评分的。政绩优异遇有空缺即可拨历,政绩平庸则要继续历事或回监继续学习。

       纵观明王朝的国子监实习历事制度,应该说是一项富有创新性的教育制度。以前历代王朝培养太学生,都是把学习和考试作为授官的标准,而国子监却在教学过程中将理论与实践紧密结合,使监生在走上工作岗位前接受实习,从而缩短了监生从书本到现实的距离。它还把实践与出身(录选者所规定的身份、资格)结合起来,注意培养监生的实际动手能力。
       这样,就可以使他们早日熟悉未来的工作,监生通过历事,可以较广泛地接触实际,与现实社会早日接轨,这就为明代培养了大批实用官员。明朝国子监实习历事制度,与西汉的“太学生出仕制度”和北宋王安石变法中的“三舍法”并称中国古代官学教育三大改革,在历史上影响很大,至今可以给当代的教育制度和公务员培训制度以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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