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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制不是道德的挡箭牌
忙里偷闲,翻了翻杂志,看到了当今炒得震天响的经济学大师的一篇文章。胆子放大一点,来评价一下这位大师的文章。
说这位大师名号震天响,是指在中国,在世界,那他就一点边都提不上了。不过如果要真往世界范围上扯,他也没有少借他从师过的一位导师的名号(人家可是从过名师的),这位导师在英国、在世界上都是叫得响的,曾获过诺贝尔经济学奖。但也听说,就是这位导师却不愿意给他博士学位,害得他空得了从师的名,却不得不到其它国家去弄一个博士学位。
闲话少说,就来谈一谈这位大师的这一篇文章。
这位大师的文章叫《企业社会责任的困惑与悖论》。文章一开头就讲了“过去一年多来,企业社会责任的话题非常热门,不论学界、商界、政界都喜欢谈这个话题。…….
在企业社会责任的舆论潮流下,大家赶时髦地把社会责任持在嘴上,使我有一些担心,我觉得很多人在谈论企业社会责任的时候,说教和煽情的成分很多,理性分析很少,这会产生一些误导。这种误导可能使我们的商业环境变得更糟,而不是更好,所以我想花点时间对这个问题做一些澄清。”
看到这里,我还真想看一看,这一位大师想澄清些什么?但是大师很会说话,没有直接指出赶时髦的人们的错误,而是忘记不了借机会来卖弄了一下他的所谓的经济学知识,讲了利润、收入、成本,讲了利润是一种责任。直到最后,他才转了回来,借用所谓的中国古话讲了一下他理解的企业的社会责任:
“我借用几个比喻:第一类,做事对社会有价值又能赚钱,是什么人?是君子。古人说,“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这个“道”,就是你对社会的价值。第二类是什么人?做事对社会没价值,但自己能赚钱,这是小人。所谓做君子不做小人,应该干这样的事,不应该干那样的事。第三类是什么人?是圣人。他做事对社会有价值,但自己吃亏,过得不好,这样的人很伟大,我们很尊敬,但不能把希望寄托在他们身上。第四类人是什么?那是傻子。只有傻子,才干损人不利己的事。这样的人大家不用担心,不会很多。不信你去试,很快被社会淘汰。
对照这几种人,应该呼吁,当你知道一件事没什么利润,但对社会有贡献,你应该去做。好比一个地方发生瘟疫,这个地方很穷,作为药品厂商,你应该送一些免费的药。反过来,一件事可以让你得到蝇头小利,但这件事有损社会利益,你就不应该做。比如有的药过期了,吃了有副作用,但是消费者不知道,你卖了还可以赚钱,但你不能去做。这时候,社会责任的概念是有意义的。包括污染问题,因为现在法制不健全,有些行业规范没有建立起来。你明知道某种产品的污染很严重,造成的社会损失很大,但你为了追求利润去做了,就没有尽到社会责任。”
看到这真想说:脱了裤子放屁,直接讲这些东西就行了,大家就想听一听你们这些人对于这类问题的看法,前面卖弄那么多经济学知识干什么呀!人们关心的是企业的社会责任,企业创造社会价值谁不知道呀!人们知道企业是创造价值本身就是对社会的一种贡献,但是人们更关注企业对于社会的一种“良心”。今天《中国青年报》上刊登了一个读者来信,讲到,当今的中国人不是仇富,而“仇腐”。有调查数据表明,66.75%的人认为,中国富人的整体品质“很差”或者“较差”。调查结果还表明,社会责任、合法致富和有爱心是中国富人身上最缺少的三种品质。所以,人们关注企业的社会责任,一方面是讲企业如何处理追求企业利润和社会整体利益的关系,另一方面是看一看企业在追求了自己的利益之后,能不能反哺,回馈给让他获利的社会。应该说,比尔.盖茨在生意场上是挺遭人恨的,利用技术垄断,打击对手,攫取超额利润。但是比尔.盖茨本人却是不能不令人尊重,他把他追求的利益都已经部分地,并将全部转移给社会。一切都证明了,比尔是一个生意人,但他更是一个有社会责任感,有良心的人。
在文章最后,这个大师没有忘记他这篇文章的主旨,即为一些人的不良行为,为一些富人、通过为富人遮羞而富的人,找一些不受谴责的理由。
“一个社会可以提倡圣人的精神,但不能把希望寄托在圣人身上。更可行的办法,是通过制度设计,奖励君子,惩治小人,把更多的小人变成君子,把更多的事变成君子可为之事。换句话说,不要空谈社会责任,要着眼于改良我们的制度,让大家更好地承担社会责任。责任只能由可考核性保证,所以最重要的是把产权制度搞好,把价格制度搞对,把激励机制搞活。这样社会才是健康的,每个人才能得到自己应得的东西。当我们发现企业行为与社会价值发生错位之后,要分析问题在什么地方,是不是产权制度有问题,使得那些企业领导人只追求短期利益,不考虑长期对这个企业的影响?我们的价格制度是不是合理?是不是定价太低,使资源配置发生了扭曲?”
看到最后,大家总能够看清楚了吧!大师的语义是什么?“别在强调良心了,别在强调责任了,先强调机制、体制吧!企业家,有钱人有没有良心不重要,重要的是体制要良好!”看到最后,人们总算看出了大师的“尾巴”。
这里不得不说,制度与道德,法律与道德永远都不会等同。人们强调社会责任,人们强调社会的良心,从来也不曾想靠制度与法律全面解决这些东西,哪个社会也不会借用法律把这些应该由社会慈善,应该由人们的良心来维护和解决的问题全部解决掉。借口于制度,借口于机制,借口于法律而让那些为富不仁的人逃避责任,可以说就是一句屁话!当我听说某位大款每周座飞机去云南吃小吃,而不愿意为社会慈善事业捐钱的时候,我,包括我周围的人都知道,法律、机制都是奈何不了这种人的,机制也不会干涉他的行为。没有别的,我们只能鄙视他,他可以有钱,他可以用从社会挣到的钱干他想干的事,但要说他有良心、有社会责任,我永远不会认可。而对这一位写文章的大师,对这位想纠正他人对于社会责任误导的大师。我想说一句话:你别误导大众了,你也别再找借口为自己脸上贴金了!你们的嘴脸,用所谓的经济学理论是掩盖不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