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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朝官制

(2023-04-07 19:4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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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

分类: 文化


 

商朝的官僚体系

商朝的官僚体系大致可以分为所谓的内廷官和外廷官,而这些官员都是中央官员。商朝施行分封制度,地方由诸侯统治,诸侯内部的官吏设置等,发现的甲骨文中还没有这方面的记录。

商朝出现的主要的制 

商朝政治制度

商朝政治制度是商王朝的职官有中朝任职的内服官和被封于王畿以外的外服官之别。内服官中又分外廷政务官和内廷事务官。最高的政务官,是协助商王决策的“相”,又称“阿”、“保”、“尹”。王朝高级官吏统称卿士。三公,则是因人而设的一种尊贵职称、并不常设。另外有:掌占卜、祭祀、记载的史,掌占卜的卜、掌祈祷鬼神的祝,掌记载和保管典籍的作册(又称守藏史、内史),武官之长的师长,乐工之长的太师、少师。内廷事务官是专为王室服务的官员,主要是总管的宰和亲信的臣。臣管理王室各项具体事务,有百工之长的司工,掌粮食收藏的啬,掌畜牧的牧正,掌狩猎的兽正,掌酒的酒正,掌王车的车正,为商王御车的服(又称仆、御),侍卫武官亚,卫士亚旅,掌教育贵族子弟的国老,掌外地籍田的畋老。外服官主要有方国首领的侯、伯,有为王朝服役的男、有守卫边境的卫。商代在实行贡纳制度的同时,还有劳役租“助”,就是要求农人助耕公田(籍田),收获皆为统治者所得,其比例约占农人收获的十分之一。殷纣王加征赋税,用以充实鹿台和巨桥。商朝的政治理念是神权观念笼罩下的政治思想,商代统治者「尚鬼」、「尊神」。所奉行的最高政治原则,就是依据上帝鬼神的意志治理国家。

商朝官制

商朝的官僚体系大致可以分为所谓的内廷官和外廷官,而这些官员都是中央官员。商朝施行分封制度,地方由诸侯统治,诸侯内部的官吏设置等,发现的甲骨文中还没有这方面的记录。

商朝法制

商朝法制是指是商朝法律制度的总称。商朝的法制指导思想在夏朝奉“天”罚罪法制观的基础上有进一步发展,更加强调“神”尤其是祖先神的作用。

背景介绍

商朝也称殷,是继夏之后第二个奴隶制王朝。在商朝,王仍然是最高统治者,又称“一人”、“予一人”,表明王权比夏朝又有所加强。商朝从太乙()到帝辛(),共30个王。

商朝在官吏建制上分“内服”和“外服”两类。所谓内服官,指中央和王畿以内的各种官吏。所谓外服官,指王畿以外及边区的各种官吏。大盂鼎铭文记载:

[][侯甸][]殷正百辟(注解:“殷边侯甸”是外服官的概括。“侯、甸”,即外服官中最重要的两种官称。“殷正百辟”是内服官的概括。“百辟”,即百官、众官。)

官制

内服官:

(1)殷正百辟

内服官中重要的是“尹”、“宰”、“卿事”和“三公”等。尹是治理的意思,在王左右,辅佐王治理国家。商代最早的一位名臣叫伊尹。伊是职业名,厨师之意,尹是官名。伊尹出身低微,被商王汤信用,举而为相。多数学者认为:“相”不是商代的正式官名,战国以前的“相”仅作为动词,是辅佐的意思。据此,尹是辅弼商王的大臣。汤、外丙、仲壬三王先后去世,伊尹立太甲为王。太甲暴虐无道,被伊尹放逐,由自己摄政。以后太甲悔改,伊尹才把他迎回。说明尹职位高而权势重。宰是主管内廷事务的官员,有时也参与外廷事务。武丁为商王时,“百官总己,以听于冢宰三年”(《论语·宪问》)。卿事,后世亦作“卿士”,是高级官吏的泛称。三公则是因人而设的一种尊贵官称。据文献记载,商朝称三公的只有文王、九侯、鄂侯、伊尹、傅说五人。

史官、宗教官在内服中也占有特殊的地位。史官,在文献中有史和内史,在甲骨文中有大史、小史、东史、西史等。史官常在商王左右,掌记事,遇事也可发表意见。此外,还有守藏史,专门管理档案。宗教官有卜、祝等。卜,也称贞人,是主持占卜的官员。商王受命,以及祭祀、战争等活动都要进行占卜,所以商朝有一个庞大的贞人集团,称多卜。祝是祭祀时负责辞告鬼神的官吏。

商朝有很多官名带有“师”字,如师长、太师、少师、师保等,可含义不相同。当时军队以师为编制,师长是高级武官。太师、少师是通晓音律的乐师。著名的乐师叫师延,曾为纣王作“靡靡之乐”。由于商纣王是亡国之君,故后也称淫乐为“靡靡之音”。至于师保,则专指伊尹。成汤之后,伊尹连续辅佐几个幼主,在朝中德高望重,尊称为师保。伊尹还称阿衡,东汉人郑玄解释:“阿,倚;衡,平也。伊尹汤所依倚而取平,故以为官名。”(《诗经·商颂·长发》注)

常见的官名还有小臣。不同的小臣,地位也不相同。伊尹称作伊小臣,地位很高。但小耤臣(掌管奴隶耕籍)、马小臣(管理养马)等地位则较低。与小臣用法相近的还有尹、亚、事等。伊尹的尹是商王的辅弼官。多尹是商王左右从事一般事务性活动的官员。族尹有不同解释,一般认为商代基层社会组织与宗族有关,族尹是基层行政官吏。亚是武官,常见的有大亚、多亚、马亚、射亚。当时作战用战车,马拉战车,故马亚地位最高,大亚、多亚在马亚之下。射亚,是管理射箭手的武官。事,除卿事外,还有御事、我事、东事、南事、北事、西事、大事、小事等。事职数量较多,分散在朝廷的各个部门,办理具体行政事务。

另外,又有以管理对象作为官名的,如犬官(画犬、夷犬等),属于田猎性质的官员。司工、司鱼,分别是负责手工业和养鱼业的官员。

外服官:

(2)殷边侯甸

商朝除侯、甸之外,还有男、卫、邦伯等。侯是分封的诸侯。甸,亦写作“田”,任务是为商王朝“治田入谷”。男,亦写作“任”,意为“任王事者”,大多承担王室杂务。卫,以为商王守卫地方为职。邦伯在甲骨文中有“某方伯”、“某伯”,独立性较强,有的还是一方诸侯的首领或盟主。侯、甸、男、卫、邦伯,多由商王诸妻、诸子、功臣及臣服于商的部族首领担任。他们对商王都承担有一定义务,平时为商王守边,有戎事时听调随征;同时,还要为王室服役、进贡。其中有的侯伯还兼任内服官,如周朝先祖曾被封为侯,周文王时称西伯,同时又是纣王的三公。 

军事官制

卜、作册都是宗教官员,相当于罗马时代的祭司,但是地位远不如罗马祭司来得高。其中卜作为大祭司,权力比较大,作册的职务与后世的史相当,是负责记录的官吏。亚服是武官,统帅军队,有亚,多亚,大亚之分,但是具体职务与等级区别不详。商朝的武官还有射(统帅弓箭手)、犬(负责商王的田猎)、戍(要地驻屯军长官)等其他称号。

地方官制

商朝的地方诸侯有侯、伯、男、甸不同的称号。侯、伯是较大的诸侯,男、甸较小或较远。与后世不同的是,商朝保留了前代母系社会的一些特点,女性也可以被封为诸侯并统帅军队。甲骨文中就有“辛巳卜,贞登妇好三千,登旅万,呼伐”说在辛巳这一天卜问,以命令妇好这个人统帅一万多人的军队去讨伐某某地方。这里的妇好,就是商王武丁的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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