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高级记者蔺安稳先生—--首先要说明,先生本人没有在任何场合,说过自己就是秦俑“发现人”的话。由于考古学家提出,秦俑“发现人”的科学认定,与当年对秦俑进行的“定性、定名”,必须直接掛钩才能算数。现在,有确凿的证据表明了,正是他与秦俑的“定性、定名”,有着最紧密的关系,所以在秦俑“发现人”成为一个敏感问题的时刻,自然而然也要把他列入“发现人”的候选名单之中来。为什么要把蔺先生牵涉到这一场争论中来呢?这是因为,当年他是以一种很不寻常的背景和身份,去接触那些陶俑,並把这一个重大信息传向北京的。应该说,他也是秦俑“定性、定名”之中的一位关键性人物。
蔺安稳先生,是临潼县的北田乡渭阳村人,一九六四年毕业于西北政法学院新闻系,同年分配到新华通迅总社工作。在他三十三岁那一年,由于采写了一篇《秦始皇陵出土一批秦代武士俑》的“内参材料”,获得中央最高层领导的重要批示,而一时名噪海内外。从此之后,他一直被公认为是第一个向国内外,真实报道了秦始皇兵马俑出土消息的新闻工作者。事业上的这一种非常重大、特殊的贡献,使得他后来有机会担任中国新闻社副社长兼副总编辑、高级编辑,並且还荣获了令人羡慕的“全国优秀新闻工作者”的光荣称号。应该说,在秦俑“发现人”的这个问题上,他也应该是一位拥有很大参与权和发言权的人物。
蔺先生一直关心着秦俑“发现人”的争论和事态的进展,对于这个问题,也明确地发表了自己的意见。二〇〇四年一月二十四日,他在《西部时报》上发表的一篇题为《赵康民应是第一发现人》的文章说:“秦始皇兵马俑的最早‘发现人’应该是谁呢?是谁最早‘经过探索、研究’,知道了秦俑价值的呢?……发现,是一种高智商的劳动,要有知识作为基础。……它是通过智力,通过创造性的劳动得来的,属于‘知识产权’。打井的农民,认识不到用泥巴烧制而成的瓦人碎片是宝贝。赵康民则不同了,他把收集到的破碎瓦片,经过拼对、修复,恢复了秦俑的原貌,这一创造性的劳动,是通过他的智力活动来完成的。”
对秦俑进行“高智商的劳动”、“具有知识产权”的字样,骤然间展现给世人面前,人们是没有预料得到的:为什么农民打井挖出碎片,不属于“高智商”劳动,不具有“知识产权”;而将这些碎片一块一块拼凑起来,恢复了原貌,就属于“高智商”劳动,就具有“知识产权”了?拼凑一个陶俑,的确是一件很麻烦的、很不容易的事情,但是一定要将这一项工作,无限地“拔高”,然后贴上一张“高智商”劳动的标签?对此,学术界的许多先生,是这样评论的:考古人员拼接、修复破碎的出土文物,是人人都必须掌握的基本功,是一种纯技术性的操作,既不是“高智商”的劳动,也谈不上应该享有什么“知识产权”。
为什么一定要说:农民打井过程中,挖出大量的陶俑碎片,是一种简单的、无意义的“劳动”,而考古学家在室内进行拼接,就变成了一种复杂的、有意义的“创造性劳动”了呢?要知道,如果在那些陶俑碎片上,本身就刻有具体的年代,人们一看便知,犯不着运用“高智商”,再去捉摸什么事情;如果在陶俑碎片上,根本就没有年代的信息,那么不论你的“智商”有多高,也无法准确判断它的真实年代。有人或许会说,使用仪器探测一下不就行了吗!如果当年是用仪器探测的方法,确定陶俑碎片的年代,对考古学家来说,问题就变得更简单了,因为那是一些仪器探测的结果,而与考古学家的“高智商”亳无关系。
当年的情况是,认定陶俑属于秦始皇时期,既不是用仪器探测,也不是由考古学家,按照考古规程进行考证确定下来的。因为,出土文物的断代、定性,是一个非常复杂的系统工程,单凭一些陶片,是不能解决任何问题的。于是,有人提出新的标准:谁认识到秦俑的价值,谁就是秦俑的“发现人”!其实,“秦代武士俑”这个“定性、定名”的专用名词,从现存大量文献资料中去查找,恰恰是在蔺安稳写给中央的“内参报告”中首次出现的。应该说,有关秦俑“定性、定名”的真正源头,不在别处,不在别人,而在由蔺先生所撰写的材料之中。所以,有人认为:只有蔺安稳先生,才是秦俑“发现人”最适当的人选。
文/方山人 陈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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