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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比生命更宝贵的财产

(2007-04-12 18:31:43)
标签:

论语

孔子

生命

财产

火灾

朱学勤

火警

赖宁

范伟

分类: 静观万象
  在《论语》中记载了一则温暖的故事:“厩焚,子退朝,曰:‘伤人乎?’不问马。”在马棚失火的时候,孔子首先想到的是人有没有伤亡,而不是财产是否受到损失,这让我们感到,孔子是一个挺可爱的老头、挺可敬的官员。显然,在孔子的眼里,人的生命远比财产更重要。两千多年前的孔子,已经懂得了以人为本的道理。
  然而,在这个社会里,把财产看得比生命重要的例子比比皆是。比如当一场火灾发生,有些人首先想到的不是逃命,而是先去抢救自己的财物,想从火场里抱出一台电视、或者找到一个存折,结果反误了卿卿性命。当然,也有的人是为了见义勇为、或者抢救国家财产,但如果因此而牺牲,值还是不值呢?学者朱学勤先生给我们讲了一个故事,他在一次访美期间,下榻的宾馆发生火警,试图灭火的他被警方强行“拖出去”。火警解除后,,他在别人的指点之下,看到在楼内每一间房门的背后,都挂着当地警局的告示牌,上面写的是:“亲爱的房客,如果发生火警,你必须迅速离开,不要救火,不要救你的财物,因为你的生命是最宝贵的,比任何东西都宝贵。”
  可是我们的一些官员,对于生命的漠视却似乎已经到了麻木不仁的程度,一旦有事故发生,他们首先关心的是乌纱帽是不是会丢掉,经济利益是不是会受到损失,会不会有记者把这个事件捅出去……似乎只有那些死去的生命,对于他们来说才是微不足道的。
  曾几何时,我们提倡和宣扬的价值观还将国家财产置于人的生命之上,对那些为抢救国家财产而牺牲的行为大加提倡。有的人为了抢救两根电线杆、抢救一只小羊羔,而献出了自己年轻的生命,难道一个人的生命,就真的没有那两根电线杆、一只小羊羔更有价值吗?当然,这些人的精神值得我们尊敬,但并不意味着他们的行为值得效仿。一根电线杆丢了,工人可以再做,一只小羊羔死了,母羊可以再生,但每一个人对于自己和亲人来说,都是唯一的,一旦失去,就是永远的痛。
  当然,我并不是说国家财产就不应该抢救,而是我们要问一句:什么人在什么情况下献出生命才最有价值?比如说一个消防员为救火而献身,那是以身殉职,永远值得我们提倡和学习,但少年赖宁因为救火而失去生命,我们就应该辩证地看待,难道救火的队伍中就缺一个孩子?我们对于这种过分的道德英雄主义的提倡,会不会造成更多如花般生命的陨落?如今小学生守则里取消了“见义勇为”这条,我觉得这就是社会的一大进步,对于一个尚没有自我保护能力的未成年人来说,还是提倡他们做些力所能及的事情为好,“见义”如果他们没有能力“勇为”,我们或者可以教会他们“智为”。
  对于国家来说,最宝贵的财产就是人;而对于人来说,最宝贵的财产就是生命。用范伟的话说:“钱算什么,它跟生命比起来简直一文不值!”对于这句话,我们不能一笑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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