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在北京(二)
这次到北京的时间实在是太长了。多年前我在一篇名为《黄色的,我不认识的花》的小说中这样写道:“漫长如蚂蚁游过大江……”这段时间就有一种蚂蚁游大江的难耐。有一次,黄尧老爷子跟我说:“一个真正的作家,要永远保持一种流浪的状态和心态……”看来我永远无法成为一个真正的作家。流浪在北京,没有自己的空间,每每被叙述的冲动刺激得欲罢不能,坐到电脑前,却失去了叙述的能力。这也许仍然是某种意义的“水土不服”吧。
博客太长时间没有更新了。小芸带着儿子遥遥来了一趟北京,天安门、长城、游乐场……都是要去的。大多是小芸陪了去。儿子最感兴趣的是军事博物馆,看来,尽管儿子发誓将来不抽烟不喝酒不当警察不当兵,骨子里和我一样有着强烈的军人或战争情结。
小芸和儿子刚到北京的第一天,就承诺带她们去北京著名的“簋街”。“簋”这个字念“鬼”,有的招牌上干脆就写成“鬼街”。虹影大姐第一次跟我提到这个地名,并且告诉我那是北京最有名的小吃街时,我笑着说:“簋”就是食盒,看来,旧时的王公大臣,喜欢这条街上的食物,身份又不便到大排档上手撕牙扯,于是差了丫环小厮,提了食盒,弄回府中吃它个不亦乐乎,于是有簋街之称。这只是我的猜测,虹影大姐和高峰都说有理,我很得意。
先去体验了“簋街”的当然是虹影大姐,她的人缘之好出乎任何人的想象。虹影以一介平民之身,到了北京,请她吃饭得排队——有两次,人家原本是主请虹影,高峰和我不过是陪客,虹影大姐有请在先,来不了,主人不好意思取消约定,结果让高峰和我成了主角,吃饱喝足,兴高彩烈。
有一天,有人请人虹影大姐去“簋街”吃“麻小”,所谓“麻小”,即“麻辣小龙虾”的简称也;所谓“小龙虾”,昆明人叫“爬虾”的那种。那天夜里,我明白了虹影大姐的人缘为何会好到惊人——她居然记着我和高峰,不嫌其烦用方便餐盒给我俩从“簋街”捎来了牛板筋和煮青豆,同时申明:本来是要给我们带“麻小”的,但龙虾尖锐,恐刺破食盒。说罢一定要和我一起上街去“拎”回来四瓶啤酒。那已是夜里十时左右的光景,对北京这个“早睡早起身体好”的城市来说,已算是深夜了。虹影大姐、高峰和我,一杯在手,嚼着板筋,剥着毛豆,说些闲话,酒尽人散,北京的夜空里一轮难得一见的圆月,照出窗外两条亮晶晶的铁轨。火车忽然驶来,隆隆之声中竟有某种难以言传的宁静。
小芸、遥遥是和虹影大姐、高峰还有大个子陈志国一起去“簋街”的。志国是诗人,身高足有一米八三。诗人很耿直,楞要去买单,后来小芸对虹影大姐说:广雄人缘还是不错的。
那天晚上吃得很“爽”,理由当然是麻辣。第二天坏了肚子。这让我忽然想起五月间回昭通老家时的一件事情来。小芸、波儿还有我,到昭通的“谗嘴街”上狂吃烤牛肉串,吃到舌头发麻两眼喷火满头油汗,尚未到家便腹痛不止——两个小时内,我竟然冲了四次厕所。第二天很亮的太阳照到床头上,醒了,起床,腹痛嘎然而止,让人疑心那些快乐、那些冲动、那些舒坦、汗水和痛楚,都是一个梦,或者某种遥不可及的回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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