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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辈子跟书本打交道的博尔赫斯,祖上本是行伍出身,又是名门望族。
他老妈的家族,是一个“西班牙后裔贵族”家庭,西班牙语叫Patricio
Criollo。在阿根廷,一个人要是称Criollo,意思是该人血管里流的是纯种西班牙血,没丁点儿杂质,很值得骄傲——
这里扯远点:那些在网上宣扬我们汉族是如何纯种的炎黄子孙,血统比其它民族多优越的人赶紧闭嘴吧。我们汉人中有很多人在婴儿时腚上都有块青斑,四川话称“青沟子”,实际上是蒙古血统特征的显现,说明我们祖先曾与成吉思汗的骑兵“亲密接触”过;还有,我们中很多人的小脚趾头有一大一小两个趾甲,那是匈奴血统特征的显现,说明我们祖先和匈奴也“融合”过。在血统纯正问题上我们汉人还是谦虚点吧。
——话说回来:Patricio是名门贵族的意思:博尔赫斯的曾外祖父索瓦雷斯上校曾是阿根廷反抗西班牙独立战争中的大英雄。博尔赫斯的母亲终生以此为豪,博尔赫斯也老在诗歌、散文里念叨。(不过我怎么觉得一边为纯种西班牙血统骄傲,一边为反抗西班牙闹独立自豪,两者有点矛盾呢?不管了)
他老爸家族那边也很生猛。他爷爷博尔赫斯上校在打击南美草原上的印第安人和平定北方高卓人叛乱时屡立奇功,在博尔赫斯九个月大时,光荣牺牲。
家族延续到博尔赫斯爸妈这辈上,已经降格成一个没劲的、温文尔雅的城市中产阶级家庭了。博尔赫斯打小就觉得窝囊:“我全家都是战士,就连我叔也是个海军军官,我落到今天成了个书虫,多臊得慌!”
小博尔赫斯自暴自弃得厉害,面对大家的宠爱,整天做自我批评:“我这么没出息,为什么大家还这么爱我,为什么,这究竟是为什么,多不公平啊!”(“爱一个人难道需要理由吗?”——周星星)
他过生日时,收的礼物越多越惭愧:“我这衰人,无功而受禄,实在没脸面对列祖列宗!”
小博尔赫斯一直到十一岁前,都闷在家里,由一个女家教来上课。他对那体面女家教最崇拜的一点是她居然有个哥哥,是一恶名远扬的短刀角斗士,整天在布宜诺斯艾利斯的棚户区里游荡、厮杀。小博尔赫斯对那个恶人角色很是神往。(难怪以后他的小说里老是有白刀子进去、红刀子出来的场面。)
但神往归神往,羞涩、拘谨、手无缚鸡之力的他,英雄当不成,恶人也作不了,唯一能行的便是整日泡在爸爸的一千多本藏书里,瞎看瞎想。
读书:Borges: A Life
作者: Edwin Williamson
出版社: Penguin (Non-Classics); Reprint edition (July 26, 2005)
作者: Edwin Williamson
出版社: Penguin (Non-Classics); Reprint edition (July 26, 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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