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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色

(2008-10-20 23:15:58)
标签:

情感

分类: 散文
    我以我的血为骄傲。
    在离开他们三年之后,我终于与父母达成相互的理解和谅解。发言权建立在独立的基础上,当他们知道我可以一个人在外面生活的时候才愿意睁开眼看我,当他们知道我也可以再养活个人之后才愿意知道我在想什么,在我赚的钱和父亲一样多之后他才肯把撕掉的我的小说一页一页拼起来,用不反感的态度读一次。有一天父亲告诉我,他明白了小说中我和青青的爱。
    我在父母面前忍耐了二十三年,再用三年的离开时间让他们正视我。然后,冷战结束,没有一点痕迹。他们终于变成我最爱的爸爸妈妈。不许有人离间我和他们。
    我以我的血为骄傲。
    我要保护我脆弱的妈,不要她受一点伤害。那个城府很深的老男人对我说,你想成为我的女婿必须要知道,她是一个有文化的知识女性,和你母亲不一样。我不觉得我的母亲没文化,我长这么大在社会上得到的每一点知识,都可以用母亲最通俗的语言概括出来。我读过她写的文章,不知道她是怎么写成的,但读那些文字的我,每个字都能让我流下泪来。或许只因为那句话,我也会让他知道,没人想做他女婿。
    母亲总是对我说你交女朋友,如果没有十足的把握,不要领到咱家来。咱家这么破,人家若看不起你爹妈和你分手了怎么办?我握着她的手说,如果我有和她在一起的意思,第一件事就是带回家来,如果她因为这个,我也不要那样的女人。那个县城教育局长的夫人在电话里对我吼,你个小流氓卖鞋的家庭也敢和女儿谈恋爱。妈妈在电话后面听到气得哆嗦。我只好告诉电话那头的局长夫人,我不只和你女儿睡,我还和你妈睡呢。
    从计划经济走过来,我家就是被蔑称为“个体户”那群,谨小慎微胆战心惊,带着无路可走的惊讶和卑微。破落的大地主蹲在街头卖两个鸡蛋被揪去游打,对于邻居有砖头丢过来的担心,让他们的生活支离和畸形。我本应该用看孩子胡闹的心,去看待那些势力的老头老太太。但有父母在,做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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