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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2月11日,央行和银监会公布了《关于加强商业性房地产信贷管理的补充通知》,主要对之前市场议论和基层执行都较有差异的"第二套房"问题作出了更严格化的确定,明确了以家庭为单位,由此,本来再简单不过的、闹得沸沸扬扬的“第二套房”标准之争终于尘埃落定。对此,体现了国家严控房贷的态度,并且至少在未来几个月内,楼市可能面临进一步降温!
自2003年央行“121”号文件发布以来,虽然中央政府的各项调控(主要是房地产)政策层出不穷,用眼花缭乱来形容显得一点也不为过,但是,由于地方、部门的“本位主义”和利益的博弈,结果往往是收效甚微、“无疾而终”,最终不但经济增长持续偏快,通货膨胀压力日益显现,而且,“人民不满意”,政府的公信力也受到了影响。
综观每一次的调控政策出台,由于政策和规定都存在弹性,地方和部门都有套路化招,比如说房产20%交易所得税问题,至今还流于形式,另外“90、70”工程、60平方米经济适用房、50平方米廉租屋政策都出自中央政府,包括土地政策、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哪项又是认真执行的呢?!要靠地方(政府)和部门(比如说银行和财税)自觉、规范来执行各项调控政策,是不现实的!
因此,中央政府必须痛下决心,政策和法律必须要有唯一性和权威性!而且必须要有严格的监督和惩戒机制!这次中央银行和银监会房贷新政的出台是否基于这样的考虑呢?是否是真正调控紧缩政策的开端呢?从此前的“90、70”工程、“廉租屋”和“经济适用房”新政的出台到今天的房贷新政,是否意味着中央政府的房地产调控政策从以调控供给为主,转为调控供给和需求并重进而进一步加强对需求(投机)的调控呢?这几年的房地产调控主要在于调控供给(管住地根、管住银根、调整结构,虽然效果也不理想),但对于需求(投机)的调控是非常薄弱的(甚至可以说是放纵的),造成了一方面许多人买不起房(住房条件很差),另一方面存在大量投机和空置的不合理、不和谐现象!同时,国民经济存在由偏快转为过热和全面通货膨胀的潜在危险!
笔者虽然不能断然下定论,但至少说明中央政府的紧缩政策是准确无误的!宏观调控也还有很大的余地!例如还有物业税、所得税(严征)、利率、准备金率、首付再提高、严格限外、严打权钱交易等等,我们大家都必须密切关注!这里还有许多的联想…………,房地产的阶段性顶部特征似乎已隐约出现,今天(实际最进一段时间)的房地产股和银行股的下跌有无值得大家回味的地方?!往往死亡和疯狂只有一步之遥!世界上资本(包括房地产和股票)市场的每一次大起大落都没有例外,最近的美国住房次级抵押贷款案也没有例外!
作者为中国房地产界独立思考者、高级经济师
021——629119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