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人都在追求自己的幸福,可是究竟什么是幸福?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答案,那答案又都似是而非。
比如说罢:拥有金钱和财富,这是大多数人都向往的事,有一种说法却使这“幸福”露出了“破绽”:“我穷得只有钱了”;拥有爱情算不算幸福?花前月下,海誓山盟,多么令人陶醉!可是结婚以后,刷锅洗碗,铺床叠被,矛盾顿生,最后导致同床异梦;事业成功算不算幸福?海明威、川端康成、杰克·伦敦……诺贝尔文学奖都拿了,可谓是登上了事业的巅峰,但是却都自杀了,好像生活得也并不幸福;中国的诗人顾城,名也有了,国也出了,还有艳妻娇子。可是他却抡起板斧,砍向自己的爱人与幼子,最后又砍向自己……
以上这些幸福好象都得打个折扣。所以,有人说,真正的幸福是不存在的,只是人们一厢情愿地幻想,是存在于人们意识当中的“乌托邦”--我不同意这种说法。
幸福其实就是一种感觉。每天拥红簇翠、珍馔佳肴,你可能感到幸福;邀一二知已,切几碟小菜,烫一壶浊酒,相对而酌,也同样会感到幸福;住豪宅,开“大奔”、泡“小蜜”,似乎是幸福;餐晨露、饮晚风,日出而作,日入而息,似乎也并不苦恼。所以说,你感觉到幸福,那幸福就存在;你感觉不到幸福,幸福就走开了。说穿了,幸福也不过是一种心理上的愉悦之情。
幸福没有尊卑高下之分。作家写出了绝世名作,摘取了诺贝尔文学奖,是幸福;目不识丁的老太太与小商小贩唇枪舌剑,讨价还价,省下两毛钱,同样也感到幸福;科学家造出了原子弹,让卫星上了天,会感到精神上的愉悦;庄稼汉种好了庄稼,多收了三五斗,同样也能扫去脸上的愁云。
也许有人会问:这么说,幸福就没有一个标准了吗?
是的,我以为。如果非要一个标准的话,那么就是在寻找幸福的同时,头顶上永远有“善”的照耀和笼罩。这是野蛮与文明、进步与反动的分界线。
通过卑鄙手段,将仇人拉下马,也会感到心理上的满足;看着别人遭殃,自己躲在一边幸灾乐祸,同样感到精神上的愉悦;更有变态狂,专以杀害无辜为乐事,同样也有一种“幸福”感,但那就是人类的悲剧了。
幸福的全部意义在于寻找,在于过程;它不计结果,不问目的。只要我们有一颗向善的心,在我们寻找的路上,就会开满幸福的花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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