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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散文 |
日记:1980,2,9
《沧州日报》第三版刊登我的来信《人民医院不应该发生这样的事》。这是第一次在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发表作品。
得稿费1.00元。
日记:1980,2,27
张炳真说,我写的那篇《人民医院不应该发生这样的事》,在医院发生了影响,有人打听作者是谁。
之所以写这封告状性质的“读者来信”,缘于我亲眼目睹的两件事。一是一天傍晚,我去县医院办事,恰好遇到城关公社东辛阁大队的一名五十多岁的妇女,用手推车推着受了重伤的儿子来到医院,儿子鲜血直流,痛苦得脸色煞白,可是等了半个多小时却没见到一个医生的影子,他妈妈到处找也没找到,急的直哭。 第二件也是发生在傍晚,海河指挥部的汽车送来一个重病民工。当时,大夫们正准备下班,病人先是被送到了内科门诊,内科的医生说属于外科管;又把病人送到外科门诊,外科的医生又说属于内科。就这样来来回回好几趟,谁也不肯收治,病人痛苦得直哼哼,护送的人气得蹦高,却又无可奈何。旁观者都非常气愤,嚷嚷着去告状。这科室之间的互相推诿,是对患者的极大不负责任。我就写了一篇题为《人民医院不应该发生这样的事》的小稿,投给了《沧州日报》,没想到,编辑很重视,以“读者来信”的方式登了出来,而且还请画家刘芳廷老师配了插图。
其实,我不过是一时气急的振臂一呼,并没有所谓伸张正义的意识,也没料到它会产生什么样的后果。报纸刊登之后,我还有点沾沾自喜,毕竟这是我在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发表的第一篇文字。有趣的是,我收到了第一张金额一元的稿费通知单,因为没有经验,错把它当成了稿费汇单,直接去邮局取钱。人家告诉我,这只是通知单,不是汇单。会有真正的汇单给你,拿它才能取钱。我尴尬的退了出来。几天后,果然收到了绿色的银行汇单,才把钱取了出来。
原以为这件事就这样过去了,没想到过去了二十多天,张炳真来我处玩,告诉我说,这篇“读者来信”在县医院反响很大,有人四处打听作者是谁。我听了有点紧张,不知道会不会给我这个刚刚走向社会的庄稼小子惹来麻烦,去看病的时候,人家会不会借机报复我?张炳真说,他只是听人这样议论,具体情况他也不清楚。后来,我听说县里与医院对此都非常重视,说要追查责任。领导问这封信是谁写的,大家都说不知道。最后,居然把怀疑矛头都对准了县商业局的一名笔杆子。听到这里,我才放下心来,自以为安全了,只是苦了我的那个“替罪羊”。张炳真还安慰我,只要查不到你头上,有关方面就查不到谁是真正的作者,也没人愿意去当那只替罪羊。他要我不必有顾虑。至此,我才彻底放下心来。
几年之后,我对当时在县医院内科工作的安立忠老兄提过此事,他说他有印象。至于后来的结果,他就不清楚了,或者知道结果,后来给忘了。八十年代末,刘芳廷老师来泊头,我陪他吃饭的时候,也提起此事。他倒是还记得,并且说这封信当时影响确实很大的,有人曾经到报社打听情况,也不知道他的目的是什么?
贼不打三年自招。确实,如果今天我不提起,估计没人知道曾经发生过这样一件事。当年的当事人应该早已退休,即便想报复,也不可能了。不过,一封“读者来信”,差点嫁祸于人,也让自己心里不安了几十年。如今写出来,也算是一种忏悔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