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处女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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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散文 |

日记:1976,11,18
买猪肉,5.00元,晚上喝酒。
日记:1976,11,
在石桥桥北推土垫公路。
预报今夜有六级以上地震,人心惶惶。
买羊杂碎2.9斤,计2.9元。冬梅牌香烟1盒,0.18元。酒1斤,1.00元。
日记:1976,12,20
晚上众人喝酒,喝的酩酊大醉。据说,我与人们打赌,说:“谁要不喝,输鲁迅的书!”
日记:1976,12,21
我喝酒的历史还算是比较早的。初中毕业后,在生产队劳动,斯时我只有十四五岁,父亲就允许我喝一点酒了。父亲给我立了一个规矩:吸烟、赌钱,明令禁止,但可以喝点酒。当然,也就是一点点,不能喝多了。其实,当时我喝酒也没有瘾,觉得挺辣的,并不怎么好喝,只是觉得新鲜、刺激而已,“一点”就足矣。至于什么时候开始喝酒,我可是记不得了,反正1976年闹地震,我与父亲轮流守夜。当轮到我的时候,就着吃饭剩下的咸菜喝一点酒。父亲还嘱咐我:别多喝,喝了酒容易犯困。秋后在大鲁道水库搞三田建设,民工们晚上在窝棚里喝酒,我已经开始参与了。
喝是喝,但并没有醉酒的记录,顶多就是喝得晕晕乎乎的,喝得大醉的时候,一次也没有。真正的第一次大醉,是1976年12月20日的那次。
那年冬天,交河县组织全县民工修泊富路,扩挖路北的排水沟。我们大队在交河城西边搭起了窝棚,盘起了锅灶,吃睡都在那里。当时的劳动强度还是很大的,早晨四五点起床,晚上还要加班,顶着星星去,披着月光回。当时我只有十六七岁,正是“半大小子,吃死老子”的年纪,因为劳动强度大,饭量也大得惊人,一顿饭要吃四五个大窝头,还要喝一盆粥。工程的后期,“甩沟”(把大沟底部的土“甩”上来)完成,就剩下修修坡,等待验收了。晚上,队里买了酒与菜,在窝棚里喝起来,算是小小的庆祝。那天我究竟喝了多少酒?事后一点也记不得了,反正是到第二天还没有完全醒酒,就像生了一场大病。结果,那天连工都没出,中午改善生活,烙大饼炖猪肉,我只是吃了一点肉,大饼尝都没尝。干部们吓坏了,真的怕把我喝出病来,对我的父母没法交代。我也就顺势偷懒,一连三天没有出工。
事后,人们把我那天醉酒时出的洋相当笑话说。据说,我喝着喝着与人打起赌来。当时,我正沉醉于鲁迅著作。此次来工地的途中路过交河县城,我推着小车直接去了新华书店,想看看有没有鲁迅的书,结果那天人家没开门。不过,后来又去了好几次,买了好几本鲁迅的杂文集。当然,此是后话。喝酒的那天,与人打赌的时候,我居然以鲁迅的书作赌注,也就是后来人们对我学说的:“谁要不喝,输鲁迅的书!”多年之后,大队民兵连长周凤金还在拿着这句话开玩笑,每次喝酒的时候,都会问一句:“咱还赌不赌鲁迅的书?”
此次醉酒,应该是我的“处女醉”。后来,久经酒场,醉酒成了家常便饭,见怪不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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