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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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 |
分类: 散文 |

日记:1975,6,15
刘XX与周XX偷桃被抓住,并在各队麦场游街。
日记:1975,9,13
昨天,李XX、李XX烧玉米被周凤金逮住,今天到各生产队的谷场、树行子游街示众。
游街示众出现于古代,一般都是针对囚犯而言;到了二十世纪六七十年代达到最盛,游街之风风靡于各大城市与乡村。起初主要是针对各类批判对象,后来进一步扩大化,蔓延至犯了错误的人,且不管错误的大小。
我亲眼见过最厉害的游街,是公社组织全社的四类分子到各村去游街。被打倒的原公社负责人背着一个用两米多的枣木制成的刘少奇塑像(当然是经过丑化的)游街,因为枣木太沉,背了不大功夫就实在背不动了,于是,就由各村的四类分子替他背。我们大队的李泽亭已经是七十多岁的老人了,背着枣木像就像背着一座山,过河的时候,一屁股瘫坐在水里。庄二大队一位革委会成员,也是李泽亭的族侄、我的族叔李西波,实在看不下去,就主动替李泽亭背着枣木像过了河。事后,李西波为此还挨了批评,被责令检讨。我见过的另一次,是庄一大队的一位中年妇女因为偷玉米被抓住,硬是把偷的玉米串成串挂在脖子里,围着全村三个大队游街示众。那位妇女性子很刚烈,由于受不了这种羞辱,在路上与押解人员发生争执,甚至扭打起来。我不知道她被押回去之后怎么样了,估计也不会有什么好果子吃。
另外就是日记中所记载的这两次。他们都是年轻人,两个人偷桃,两个人偷着烧玉米。就是为了一口吃的,其实这绝非什么罪行,甚至连大错都算不上。如果说李泽亭游街还是出于政治原因(他是老国民党员),其余人员(包括那位中年妇女)游街就都是由于生活的细节问题了。这种问题,几乎所有人都有过,只不过没有被人抓到罢了。抛开乡里乡亲的情分不说,即便属于过错,如此上纲上线,似乎也有点说不过去。但在当时,却没人这样觉得,反而认为无所谓,人们也不觉得有多么严重,更不会因此而受到歧视。相反,那游街的几个人事后提起来,反而有些洋洋自得的显摆,仿佛是一段多么辉煌的经历。
何以乃尔?无非是大环境的影响,斗争意识已经沉潜到每个人脑子当中,游街被干部们当成了行政管理的基本手段;而在群众眼里,也早已是司空见惯,见怪不怪了,谁也不会真正往心里去。不过,我觉得最大的失误所在,是由于羞辱手段的滥用,导致了人们羞耻心的麻木与流失。这种心理影响,恐怕是用多少年时间也难以修复与弥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