贤妻,还是泼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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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先生《离婚》里面的爱姑,是一个十分特别的人物形象。
主流评论界一般都认为:这篇小说通过一个普通农村妇女婚后被欺凌、起来反抗夫权压迫又遭到失败的故事,表现了旧中国妇女在婚姻问题和家庭中的无权地位。主人公有与封建势力进行斗争的勇气和泼辣性格,但对地主官僚存有天真幻想,终于在这些狼狈为奸、专横乡里的反动势力的沉重压力下被迫屈服。
原先,我是赞同这种说法的;但仔细读进去,发现事情并不仅仅这么简单;或者说,这些评论与作品里的人物有南辕北辙之嫌。
先看看爱姑是不是一个被欺凌的普通农村妇女。爱姑是农村妇女不假,但普通不普通就不敢说了,首先,她的父亲庄木三就不是个普通的农民,用船客的话来说:“我们虽是初会,木叔的名字却是早知道的……这里沿海三六十八村,谁不知道?”可见大小也算个名人,而且“是高门大户都走得进的,脚步开阔”;其次,如果说爱姑一点也不受欺凌,肯定不客观,因为中国自古就是个男尊女卑的国度,她当然也不能超然于国情之外;但说她就是个经常受欺凌的“窝囊小媳妇”,显然也不是。即以她自己列举婆家的罪状来说,无非两个。一是黄鼠狼咬死了大公鸡,是因为癞皮狗偷吃糠拌饭,拱开了鸡橱门。她男人不分青红皂白,就夹脸一嘴巴;二是她男人出轨了,姘上了一个小寡妇。
第一件显然是她男人不对,没有问清事情原委,就不分青红皂白的责怪妻子,并且上前就是一嘴巴,这肯定冤枉人了,还有家暴特征。如果发生在现在,肯定为法律与舆论所不容;但放在上世纪初,封建礼教还很严重的社会背景下,似乎也就没那么严重了,在一般人家都会经常发生的;第二件,男人出轨问题。与打女人同理,以现在的标准看肯定不对,但如果放到纳妾被视为合情合理合法的社会背景下,夫妻无爱,在无爱情的婚姻之外去寻求无婚姻的爱情,似乎也可以理解。并且,她男人毕竟没有把情人理直气壮的娶进家来。
再来看看爱姑究竟是怎样一个女人。用她自己的话来说:“自从我嫁过去,真是低头进,低头出,一礼不缺。他们就是专和我作对,一个个都像个气杀钟馗。”这自然是自我标榜的话,起码“低头进,低头出”就与事实不符。正像她男人诉苦说的:“她在大人面前还是这样。那在家里是,简直闹得六畜不安。叫我爹是老畜生,叫我是口口声声小畜生,逃生子。”不管是公开场合还是私下里,一口一个“老畜生”“小畜生”,这是我们从作品的一开头就领教了的。别说要给自己男人留一点面子,要知道,老公爹那可是长辈啊!多么不满,也不应该这么恶毒的咒骂吧?
按理说,爱姑既然觉得自己在婆家这么被欺凌,为什么不脱离苦海,离开那里?就像尉老爷说的:“爱姑既然丈夫不对,公婆不喜欢……也还是照先前说过那样:走散的好。”婆家不但同意离婚,还答应给一定的经济补偿,只是爱姑嫌少。她不同意离婚的理由,不但不是反对,反而是维护“封建礼教”:“ 我是三茶六礼定来的,花轿抬来的呵!”
想不离婚,但是又不想法缓和关系,反而更加火上浇油,“我一定要给他们一个颜色看,就是打官司也不要紧。县里不行,还有府里呢”。
其实,话说回来,即便闹得如此厉害,在现实生活中仍然是司空见惯的现象,比这还厉害的例子有的是。我觉得鲁迅先生写作的目的,还在于他揭露了人性当中那自私、懦弱与丑陋的一部分,比如七大人的狐假虎威,庄木三的“看得赔贴的钱有点头昏眼热”,爱姑的粗鲁、野蛮,没有教养等等。至于反对封建礼教的成分,我可是没看出来,起码不多。
忽略人性,拔高政治因素,是这些年来评论界的通病。比如《红楼梦》里一个专吃女孩子口红,不爱读书,不求进取的纨绔子弟,偏偏说他是反封建礼教,其实与评论《离婚》里的爱姑,是同一个套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