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顶替”没有无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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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的调查报告尚未出来,但作为经历过那个时代的教育工作者,我愿意谈一谈我的看法。
当时的高考顶替,可以说是个非常普遍的现象,几乎到了公开程度,不但学校、老师与学生本人都心知肚明,就是官方的招生机构与录取学校都心里有数,甚至可以说是得到了官方的默许的。之所以产生这种现象,一个最主要的原因就在于当时的高考政策:除了应届生,参加高考必须以社会青年的身份报考,其中包括复习生。应届生与社会青年的录取分数线差得很多。 对于学校与老师来说,提高高考成绩,是关系到学校与老师个人的名誉与利益的大事,这样一来,就迫使人们(包括学校)想应对办法。最普遍的做法就是在正式高考前,先来个预考,将一些学习成绩不好,高考无望的学生淘汰掉;空出的指标留给那些复习生。而作为被淘汰的学生,自知录取无望,加上报考费用以及个人名声的压力,或自动放弃高考,或默然接受学校的安排;更有一些学生,得到老师与学校的承诺,可以再复习一年,明年继续参加高考。有一条原则,无论学生参加不参加高考,都必须本人同意;如果学生本人坚持参加高考,是无人可以阻拦得了的。在此过程中,老师只是一个主动地参与者,而学校是支持的,甚至是操纵者。
这样一来,“恶性循环”,每年高考中的复习生比例越来越大,也就形成了高考顶替的巨大黑洞,如果全部查明的话,我敢说,卷入其中的是一个惊人的天文数字!
我国实行的是统一高考政策。之所以说“统一”,是因为从高考的出题、报考登记、考试、阅卷、公布分数、划分录取分数线、录取建档,都是全省统一组织实施的,很多环节都是高度保密,学校根本无法参与,教师就更不用说了。如果想顶替高考,必须从考前的建学籍开始,否则,你无法取得省里颁发的准考证;而且,高考建档这一关也不好过,很多档案材料必须是原始的,包括准考证、体检证、户籍证等等,上面都有本人照片。如果等录取之后再重新办理一切,不敢说绝无可能,即便有可能,也必须手眼通天,因为不但涉及到本地的许多部门,还会涉及到省地县三级招生部门。 况且,高考新生被录取之后,到大学报到,大学还要再一次进行审核。倘能把一切关节打通,这得需要多大的能量啊!
至于苟晶所说两次参加高考的情况,我也是感到疑惑的。因为她自己语焉不详,官方调查结果又没出来,我不好妄下结论,但最起码她说的情况不一定准确。比如说97,98年山东高考,是可以通过电话查询成绩的,学校与邱老师本人根本无法操纵分数;至于说邱老师截留通知书,换做自己的女儿,除非高考之前就把一切搞定,等录取通知书来了再动手脚,几乎不可能。试想,如果凭着一张录取通知书就可以偷梁换柱,岂不是任何一个考生都随时可以被顶替?哪怕在路上捡到一张通知书,就可以堂而皇之的到大学去报到吗?
还有,苟晶也不会是完全无辜的。第一次参加高考被人顶替,她老师的女儿用她的名字去了北京上学,这样,苟晶的档案就被提走了。她第二年由于没有了档案,也就失去了应届生参加高考的资格,即便参加高考,也只能用社会青年的身份;如果不是,那么,也一定是顶替别人的名字参加高考。这样,她也就从一个受害者变成了害人者。
当然,这一切都属于我的猜测,事实真相只有等调查报告出来之后,才会大白于天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