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十年前的一场误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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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齐玉萍读了《四十年前的“一点意见”》,问我是否记得当年的李泽有?当然记得,并且我们之间还发生过一件趣事,也是一场误会。当然,也是四十年前的事了。
1980年,我写了一个短篇小说《小轿车的风波》,发在文化馆编印的文学小报《梨花》(后来在《山东农民报》发表),炳莹兄还专门写了评论。 小说里有一个人物叫冯泽有,与邻居闹纠纷,恰好他在地区当局长的坐着小轿车哥哥回来,在人们的心理上发生了很多折射。其实,冯泽有并不是主要人物;主人公是支书肖永泰,变色龙式的人物,属于“反面人物”。因为这个人物有原型,我怕引起误会,特意让他叫肖永泰,其实就是我自己的笔名“肖泰”中间加了一个“永”字。
不料,“冯泽有”这个名字仍然引起了一场误会。李泽有看见小说中的“冯泽有”,以为是有意影射他,专门找到文化馆老师抗议。当时我未满二十岁,还个初出茅庐的庄稼小子。我在交河城里,他在几十里外的泊镇,素不相识。虽然两个“泽有”遭遇,纯属巧合,哪里有什么故意影射之说?我让文化馆老师代我向李泽有解释。李泽有说:“我知道洪勉不是故意的,只是生炳莹的气。他又不是不认识我,为什么还要那样写(评论)?”
其实,我知道李炳莹也不是有意的。读一个名不见经传的业余作者的作品,谁还注意里面的人物名字会不会与现实中的人同名?别说同命不同姓,即便是同名同姓,似乎也不应该小题大做。至于俩人后来见面提没提过此事而消除芥蒂,我就不得而知了。
事情往往是这样,虚拟与现实很容易发生混淆。其实,甘苦自知,作家最明白虚构的道理,也最容易对号入座。这次误会很小,甚至不值一提,也没有影响后来我们的交往;但是,纵观古今文坛,因这种小误会而引起的历史大事件,却比比皆是,这就不得不引起人们的深思了。
后来,与李泽有做了邻居。我在市委三楼《泊头报》社,他在市委四楼文联。不论是年纪还是资格,他都是前辈。虽然他称我为老弟,但我从来都是叫老师。他很勤奋,经常下楼为我送稿;后来,我在教育局编《泊头教育》,此时他已经退休了,他还会亲自骑着自行车,拎着兜子,里面是一摞稿件给我送来,并且要我随便挑。不论是先前的《泊头报》,还是后来的《泊头教育》,都多次发表过他的作品。
一晃又是多年未见了,不知他现况如何?应该年过九秩了。愿他安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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