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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强奸了的道德模范

(2014-11-15 04:33:39)
标签:

杂谈

分类: 时评

今天看新闻,说浙江一公务员黄某亲自做媒,把情人当外甥女嫁人。情人与现任丈夫生了个孩子,已经八岁了。后来,经做亲子鉴定,证明孩子是黄某的,丈夫一怒之下,将妻子告上了法庭。

这个老套的故事本身并不鲜见,只是黄某的身份有点特殊。他今年60岁,曾在瑞安一乡镇当党委书记,后来担任瑞安市总工会权益保障部部长,目前为劳动模范办公室负责人,是专门来管理劳动模范的。按理说,奸夫与劳动模范本来风马牛本不相干,拜组织部门所赐,两者之间成了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我想象不出,一个荒淫无耻的奸夫,在劳动模范大会上指手画脚侃侃而谈,会是怎样一个有趣的场面。

无独有偶,早些年我们这儿也出过这样的事:一个小学男教师诱奸女学生,东窗事犯,男教师受到处理,被调离教学第一线。有趣的是,他与黄某差不多,被调到县五四三办公室去了。五四三办公室,也就是现在的精神文明办公室。所以,我们当地就有了这样的笑谈:你要是再无耻,就把你调到精神文明办公室!

当然,任何人都可能犯罪,但犯罪与精神文明联系在一起,就会令人觉得有点怪怪的。就像一位红色公主,自己名声本就不怎么好,却偏偏提议要给全国人民建立道德档案,这就让人觉得是婊子给良家妇女挂道德模范匾,不但这匾脏了,连良家妇女也有了不干净的嫌疑。我所在的城市,近年来一直在大力提倡建设“道德之城”、“好人之城”。按理说,置身于“道德之城”,“好人之城”,自己自然就是有道德的好人了,可我对自己,一直不大自信。我自觉既不是无耻之徒,也不算不得道德楷模,似乎与“道德之城”“好人之城”的美誉有点格格不入。再说,在一个数任主要领导人都锒铛入狱,属下部门的贪官纷纷倒地的地方,大搞所谓的“好人之城”“道德之城”建设,怎么听起来也有点匪夷所思,官员们在大肆的贪腐与掠夺,却教导老百姓去讲什么道德,做什么好人,真不知当权者们是怎么想的。是嘲笑老百姓的智商吗?

                                                                               2014-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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