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真问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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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散文 |
前几天,应泊头清真寺管委会主任李全彦先生之约,与文友余畅、周长青前去参观清真寺。虽说这处名寺就在自己的眼皮底下,我也只去过两次,都是陪外地来的朋友,而且只是走马观花的一转,很多东西都未看到。李全彦先生一边陪着参观,一边讲解,使我知道了许多原先不知道的东西。
泊头清真寺始建于明永乐二年(公元1404年),占地面积11200平方米,房屋近200间,建筑面积2919.78平方米。寺内院落分为前庭、中庭和大殿。无论是占地面积、建筑规模,还是历史年代、艺术价值,在整个华北地区来说,都堪称是清真第一寺。2001年成为全国第五批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这也是据我所知目前泊头所存的唯一一处古建筑。
在参观过程中,发现此寺与其他清真寺不同的是,几乎是完全的中国古建筑风格。如果只从从外观上看,与佛教寺庙基本无任何不同。我对此感到迷惑,就问李先生。李先生讲述了一个关于泊头清真寺的传说。明朝末年,崇祯皇帝为修缮金銮殿,从南方伐来大批大料经运河北上,船经泊头冯家口时,李自成已率农民起义军攻下北京城。当时,泊头在朝的回族官员御史石三畏、礼部尚书余继登,用这批木料修缮了清真寺。听了这种解释,我就想:石三畏与余继登只是修缮,即便是扩建,也只能是在原有的基础上扩大规模,而不会去改变它的整体风格。可见,它最初就应当是目前所见到的格局。回家后,我重新翻阅了《泊头清真寺志》与《交河县志》,也没找到关于这方面的权威说法。相反,倒发现另一个奇怪的现象:洋洋十册的《交河县志》,在“寺观”部分,却根本没有泊头清真寺的任何记载。按理说,既然各村的小庙都写进了县志,像清真寺这么著名的建筑,县志里应该有很郑重的介绍才对,为什么却只字不提呢?
看到《交河县志》“寺观”前面的说明部分,却使我若有所悟。里面写到:“古云:非圣人之道即异端,不摈斥之而采录之,毋乃非维持圣教之义也乎?然紫阳作《通鉴》,造夺必书,所以垂戒后人,使之知邪宜黜而正愈崇。”于是我就想:是不是伊斯兰教民在以汉族为主体的中国,地位低下,处处遭受歧视,就连他们所信奉的伊斯兰教也被认定为是“异端”,并因此被摒弃在县志之外呢?当然,这只是我私下里胡乱猜度罢了。不管我猜度的对与不对,反正县志里没有清真寺的记载,却是不争的事实。
我历来对所有的宗教都报以敬意。在喧嚣与浮躁的尘世中,人们相互争夺、倾轧,弄得个个伤痕累累。躲到宗教的清静之地,疗养伤口,摒除杂念,崇尚真善,使人坚定活下去的信心。宗教,善莫大焉;清真寺,善莫大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