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话新提》(35)
我历来不相信什么“XX面前人人平等”之类的鬼话。在平等的社会环境未成熟之前奢谈所谓“平等”,实在是一件很荒唐的事。比如我们最常听到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机遇面前人人平等”等,压根就是不着四六的“鬼画符”。
先说“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在法律不健全的现实中,法律无法做到它所允诺的公平公正。法律就像个浓妆艳抹的妓女,老往有权和有钱者那里投怀送抱,而弱者匍
匐在它脚下,乞求一点残羹剩饭而不得。最典型的,莫过前几天媒体上的一则事例:当法院要开庭审理一位副局长犯人时,犯人却失踪了。审判只得中断。后经调查
得知,犯人早已被检查院的“无关人士”转移,转移的理由居然是犯人嫌生活条件不好。试想,倘若那犯人是一介草民百姓,还敢提什么囚犯的“生活条件”吗?这
时法律的一只脚就站到权势者那一边去了;再说“机遇面前人人平等”,这也是现实当中根本不可能的事情。同等条件下的应聘者去应聘,有“关系”与无“关系”
者的结局就会大不一样;同理,提拔干部也是这样。同等的条件,“朝里有人”就会顺利提升,而无靠山者,就只能名落孙山。即使抛开徇私舞弊的因素,当事者的
经历不同,环境的不同,在眼界、学识、修养和能力方面也会有很大的距离。让第一次进城的农村小伙去吃西餐,肯定不知叉勺如何使唤;让下岗工人的子女去管理
一个大的企业,恐怕也不啻盲人摸象。因为他们的起点就已经不平等了。
别说这些了,就是人的生死能平等吗?一个农妇生下孩子,自己草草收拾一下便要马上去劳动;而歌星生一孩子则需三十多万元。同时生孩子,这平等吗?有人死
了,一口薄棺装了,一埋了之;有人死了,吃喝自不必说,请和尚,做道场,还要搭台唱戏,出殡时车水马龙,连哭丧的都是花钱雇来的。这自然更不平等。而且,
还有个早死玩死,该死不死的问题。患了同一种病,无钱医治,无人理睬,只好生死由命;有钱的则可以好医好药,加上周到的照料,得以“苟延残喘”,也就有了
“命长命短”之分。平等,你在哪里?
我是个悲观主义者,我既不相信人类真的会实现“地球同此凉热”的“世界大同”,也不相信西方所标榜的所谓平等、民主和自由。这些,作为一种理想自然无可非
议,实现得了与实现不了则是另一回事。西方就真的那么平等,那么民主,那么自由了?存疑。如果说比起专制国家来要好一些,或者说好得多,那倒有可能是事
实。绝对的平等、民主和自由是根本没有的,事实上也不可能有。人类只有努力争取就是了。
这当然不是说面对着种种的社会不公平就可以无所事事。争取平等、民主和自由是一个艰难而漫长的过程,心急固然无济于事,放弃就更意味着无望。这就需要人们
静下心来,一步一个脚印的往前走,遇到不平和崎岖,绕过去或跳过去,或运来一些土填平它,脚下的路自然就平坦起来。当然,在你去平整道路的时候,也可能有
狂风,也可能有暴雨,也许有人会死命阻拦,所以,也就会有搏击,有抗争。但这一切都不要紧,只要像眼下被人说烂了的那句话“不抛弃,不放弃”,我们就会走
好脚下的每一步路的。到那时,或许才有希望喊些“XX面前人人平等”之类鼓劲儿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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