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艺人黄海波嫖娼,触犯了法律,冒犯了道德,被北京警方依法行政拘留。对尤喜“逐臭”的媒体来说,最坏的消息是最好的新闻,何况此坏消息还带色。于是慷慨拿出大幅版面和画面。
说实话,鉴于薛蛮子那么人模狗样的主,刚在央视居高临下地指教网民,当在实体空间有实德,虚拟空间有虚德云云,自己就在朝阳区一公寓给逮了个现行,精力更充沛、情感更丰富、至今未婚配、暂无女朋友的黄海波,憋不住铤而走险,实在是没啥可值惊诧的。至于说他有“经济适用男”美誉,“国民女婿”雅号,“国民老公”名头,就认定他会与自己所演角色完全重合,那是他的粉丝们的傻,不是他的错。连著书立说教人坚信马列的衣俊卿,也没把自己所倡与自己所为重合,又怎么能要求一个艺人做到。
足见据此臭骂狂贬黄海波者,并不先天占据道德高坡。其愤怒声讨与其说是对黄的厌恶,不如说是偶像碎裂引发的莫名阵痛。此种事情再多出几个,他们就不会再有这么强烈的感受了。会出的,此事还会出的。那个圈子,别个圈子,每个圈子,都会出的。就像薛蛮子后,谁还会对指教做人的大V多看几眼?
顺便提醒一下,薛蛮子事发在哪区?朝阳。黄海波被逮在哪区?还是朝阳。丝毫没有污名化朝阳区的用意,只是想说,一个北京市朝阳区,在不太长的时间段内,仅名人嫖娼就逮住两个。他市他区呢?没被逮住的呢?还是上述那话,此类事,经常出,还会出的。
与圈外舆论多责骂相反,圈内声音似多理解。窃以为这倒有点意思。也倒不就此认定圈内物以类聚,更不会吐出臭味相投类恶语,只是想强调,在黄海波事还热着的当口,圈内人封口才是上策。像圈他们即刻坚称黄“人品,戏品都没得说”,“把喜怒全写在了脸上,容易得罪人而不自知”,“毫无征兆被人算计”,甚至,“花自己的钱解决自己的生理问题”之类,一则暴露自己有与黄相类的心理,二则把自己的饭碗圈给整赃了。即使实在不愿对黄出言谴责,与广大民意刻意拧着也不明智么。
毕竟,啥叫“人品”?啥又叫“戏品”,再是理解不同,再是有着圈内独特理解,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之规定,在此事上对黄的所“赞”所“理解”,都是在跟法律对着干。可见黄事过后恰恰暴露出,他那圈子里不讲善恶,不讲是非,甚至不讲违法与守法,已成氛围。有该氛围在,黄在朝阳区被逮,有点顺理成章的意思。
最弱智是黄海波的公司。如下是“喜天影视文化(北京)有限公司”今天发的声明:

高度怀疑这段奇葩文字是临时工代笔:黄海波只是“不当行为”就被行政处罚,是在暗指北京警方和拘留所的处罚过重么?是黄海波本人亲嫖,而不是公司伙嫖,更不是公司派嫖,公司“致”个神马“歉”?还三次亲切呼唤“海波”呢,跟时下官员间互称彼此样,这么严肃的声明为何连全名都不肯直呼?还“盼望海波能早日与家人团聚”呢,莫非想让拘留所没蹲够时间就让黄出来?而字里行间透露出的对黄呵护与关爱,更是令人不禁想问:那“致歉”,还有多少诚意在?
至于那句“不要轻信不实报道”,倒是突兀地露出某种警告甚至威吓。因为这等用语通常只会出现在公安机关的止谣声明中。迄今为止,有关黄海波嫖娼的核心内容,直接来自北京警方已经的证实:一是黄在北京工业大学建国饭店嫖娼被警方当场抓获,二是黄对嫖娼违法的事实供认不讳。至于网传的“两女”,或“变性女”等,未得警方证实,不算“报道”,更谈不上“不实报道”。喜天公司在短短声明的最后还来这么一句,实在是败笔败到骨,恶心恶到吐。说句不中听的推测:不是脑袋进水,就是成心讨骂。
替喜天公司咸吃萝卜一回,此时的声明应当表达对黄海波违法行为的谴责或批评,应当表态对公安机关给予黄海波的处罚完全服从,应当表示引以为戒加强对艺人的道德和法纪教育,应当表达对公众和舆论的批评一定会认真听取,等等。
不过,该公司既然白纸黑字撂那儿,倒在“耿直”中,让公众产生合乎逻辑的猜测:黄海波类违法事,在该公司眼里不算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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