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闻网言“岁月是把杀猪刀,黑了木耳,紫了葡萄,软了香蕉”,笑了。
旋即想起黑格尔谈及“谷堆论证”、“秃头论证”时,提醒对此类笑话,不可一笑了之。因其背后是“绝对精神”在玩弄狡计,正是那玩意儿,令事物在不知不觉中,悄悄变成对立面。
老黑说的是规律。绝对精神不过是其怪异哲思的蒙皮。时光能改变一切,没有任何逃脱者,这是铁律。当然,时光未必让所有东西都变黑、变紫、变软,但令其变黄、变红、变青等等,也未必就妙。因为那些看起来更炫的颜色,通常预示着生命距彻底坠入黑暗,已是为时不远。
铁律深藏在日复一日的生活表层下,极易让人进入“没变”的误区,以为“昨日去兮,杨柳依依,今日来兮,雨雪纷飞”。还有,“离离原上草,一岁一枯荣”之类,不过是时光在原地转圈。
幸有生活中偶尔的提示与刺激,总能让人猛然觉察,原来,巨变早已无声甚至无形。
那天回家,本能地弯腰从那棵小叶榕下穿过。突然感觉有发丝被树梢轻轻撩起,下意识抬头观望,突然令自己陷入深沉的迷思:咦,此地那棵腰身上支着撑木的树苗,跑哪儿去了呢?眼前这棵绿荫婆娑的大树,是啥时节栽的呢?
足足有十多分钟的劳心费神,最终才反应过来:此树正是当年的彼树。十年巨变,就这样于无形中发生。随即直接联系到自身,不禁感叹,此生再去八九分之一也!
人对物的巨变,虽也不易觉察,但一经觉察,也很容易确认。唯独人对自己的变化,却是既不易觉察,觉察到也不容易确认。
人总是很轻易地认定,时光于自己几乎就是取之不尽,岁月于自己也好似用之不竭。虽说也偶尔会在镜子里悲见几根白发,但至少,也还是不会因此就觉得,今天的自己与昨天的自己,到底不一样在哪里。
以个人的亲身经历,人发现自己巨变的最佳场合,是那个号称“拆散一对算一对”,实际是“见面一回少一回”的同学会。尤其是那种以“十”纪年的同学会,人会很容易地从他人的巨变中,悲哀地承认,自己想必也是。
“世间何物催人老,半是鸡声半马蹄”,过去的那些日子,我们只顾得起早贪黑,马不停蹄,却不曾觉察到,我们早已叫那把“杀猪刀”给划得个面目全非。
幸好爹妈留在眉宇间的那点印记,还在人脸上若隐若现着,人才能够在他人疑惑的目光中,逐渐归于确定:“那就是他!真的是他!还是当年那个他!”
“总有一些身影从街口闪过/看上去飘忽不定/我的视力不好/常把移动的事物看成是幻影……”脑海里不禁浮现诗人的感叹。仿佛那不是诗句,是亲身的体验。
不禁想到那把“杀猪刀”。在它那寒光凛凛的利刃下,年龄不同的人们,当在深浅不一的痛苦中深思:岁月匆匆,自己哪些地方已变,却不自知?哪些地方未变,却还在坚持?哪些地方该变,却没有顺变?
这个问题很玄思。这个问题很现实。想通了,无一烦恼。想不通,烦恼无边。
加载中,请稍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