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签:
成都公安6·5公交车3·19枪击士兵李树光良心心理责任 |
分类: 好看时评 |
而事发三天就主动辞职的成都公交集团总经理李树光,更突然令人肃然起敬。
以下是当事人当时的亲口所说,因而才弥足珍贵——
6月8日,辞职后的原成都公交集团总经理、北星巴士公司董事长李树光在接受新华社记者专访时说:“我第一时间赶到了现场,亲眼目睹了悲惨的场景,难以忍受良心谴责的煎熬,期盼悲剧不再重演。”“6月5日公交车燃烧事件,是成都公交57年的历史上最严重的一次灾难,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重大损失,我心情十分沉痛。”李树光说,“这几天,我们一直在抓紧进行事故的善后处置工作,从我内心来讲,也希望通过自己的努力,减轻一些心理上的压力。”他说,从目前的初步调查情况看,已经明确了有人携带汽油上车。但从公交车的拥挤、逃生窗口缺乏等状况看,要让悲剧不再发生,我们都还有很多值得反思和改进的地方。比如这几年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高峰期公交车挤得像罐头成为城市通病,要改善公交的安全性,必须规划好城市公交系统并加大财政投入,适当打破公交的垄断经营。公交作为一个老的传统企业,负担很重,效益低下,员工收入偏低,管理难度很大。在管理体制上也有脱节和值得改善的地方,实际的情况是多部门的交叉管理,使得公共交通完全避免发生类似事故难以落到实处。有关技术标准亟待改进,按照《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城市公共汽车的地板,一平方米可载8个人,燃烧的这一辆9路公交车可搭乘108人,这样的“标准”怎么能保障乘客安全。还有这几年公交车越来越“豪华”,但车窗全密闭等设计上缺乏安全意识的缺陷日益明显。“不再认真反思和改进,悲剧可能不会仅是‘偶然’。”李树光说,“我希望我的辞职,能唤起社会对城市公交安全管理的高度重视,能唤起市民们对乘坐城市公交车的自我保护意识,能让成都的城市公共交通更加舒适、安全。”(新华社成都6月8日电,记者肖林)
李树光先生之所以感到“良心谴责”,说明他虽“贵”为企业的高管,仍然保有对生命的最基本关爱和怜悯。换言之,还没有冷血。
李树光先生之所以感到“心理上的压力”,是因这场史上最严重的灾难,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造成的重大损失,让他觉得不辞职不足以灵魂安宁。说明他内心还有责任感和道德感。
李树光先生在总结成都公交的问题时,既讲客观又不推客观,如既讲了“城市化进程”、“财政投入少”、“企业负担重”、“管理难度高”等客观,又不讳言“交叉管理”、“安全标准低”、“安全意识缺乏”等主观。说明他反思事故发生的偶然与必然时,是认真的,也是深刻的。
最值一提的,是早在事发后的第三天,李树光先生就已明言,“从目前的初步调查情况看,已经明确了有人携带汽油上车”。也就是说,他是在确知事件不属责任事故而属刑事案件、责任不在自己而在歹人的前提下,执意以辞职来告慰亡灵同时抚慰自己的。而他完全可以不必为此承担责任。事实也证实他在这事上没啥责任可承担。至少是没有足以令自己必须辞职才能担下的责任。
纵观这些年各地频发的事故和事件,高管或高官明知责任不在自己却仍要主动请辞的,或许就李树光先生了。从这个意义上说,李树光先生是纯爷们儿。
去往论坛浏览此文章,参与讨论
前一篇:“甲骨文作文”只该得零分
后一篇:车补:百姓的二难选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