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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抄袭,四方尴尬

(2009-06-28 10:01:11)
标签:

周森锋

方舟子

清华

授位

组织部

抄袭

导师

分类: 好看时评

    “80后”周森锋当市长,热议滔滔扑面来。一开始只是惊奇,“如此年轻就……”,再后来味道就变了,“……这是为什么呢?” 

    最值得肯定的是,主要由网民展开的这场空前的质疑,不是出自忌妒,不是出自论资排辈,不是出自胡猜乱想,而是出自周本人的确有瑕疵。而如果这些瑕疵成立,周被任命为那个职务的条件就不具备。 

    换言之,这是一场涉及“周市长”合法性的质疑。 

    “打伞”可以忽略不计,因为那可以被理解为下级的习惯性动作,他只不过是笑纳而已;“名烟”可以忽略不计,因为那不过是摆在桌上东西,没有证据表明他在抽;“政绩”可以忽略不计,因为如果工作仅五年且没遇上5.12能有多大个政绩,大家都心知肚明;“票选”可以忽略不计,因为这是目前官员任命的规矩,周并没有受到特殊照顾;“不孝”可以忽略不计,因为他爸他妈毕竟还没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再说周挣的钱按法律也不能由他独自支配;“超生”可以忽略不计,因为那是他爸他妈和当地计生部门的责任,再说超生的是他弟弟而非他本人……可是,他在清华读研期间的论文涉嫌抄袭,则绝对不可以忽略不计。因为这既涉及他本人的做人底线,也涉及清华的育人质量,甚至涉及他的市长的合法性,他导师的责任心,以及清华与襄樊的合作是否掺假。 

    周在清华读研期间总共发表两篇论文,一篇已经被证实抄袭基本成立。另一篇经由方舟子揭发,即使不算抄袭也绝对是他人论文的低劣拼凑。迄今为止所有对周论文的揭发,都是网上的展示与对比,任何人都可以自己作出判断,包括周和清华本身。所有涉嫌抄袭的判断都很简单,二者相同或相似处多少、哪个的论文在前等。天下人能看到的事实是,周文与他文相同与相似处多过有关规定,周文发表的时间比他文晚。真可谓证据确凿,逮了个现行。 

    可笑的是,周的不光彩行为被抓住后,却连半句认错的话都没有。是怕认了错就承担不起,还是内心就不觉得那是错?周的导师知道此事后,不仅不发表批评性意见,反倒王顾左右。是怕自己被沾上,还是担心弟子的学位、职位被拿下?清华都遭自己学生“暗算”,“查证”的速度却远比世人暴光的速度慢。那“查证”,对清华真的就那么难么?再有,当地组织部门,竟然在不敢否认抄袭事实的前提下,把责任推给导师和杂志。是怕自己承担失察的责任?还是真就觉得当事人不该负责? 

    周如果不就自己的抄袭出来说几句认错的话,向被侵害的作者说几句道歉的话,他那“市长”真的就来得不该。周的导师如果不就自己弟子的行为说几句自责的话,向清华也向社会做几句自我批评,他那“导师”真的就当得失职。清华如果不就自己的产品有那般瑕疵作几句解释,它那“合作”真的就涉嫌对襄樊推销伪劣,就当允许别人退货或换货。当地组织部门如果不就对周的考察作几句说明,它那些平时听起来严格得不能再严格、神秘得不能再神秘的干部培养、提拔程序,就可能被合理地怀疑是走过场。 

    对周而言,作为学生,有必须遵守的管理规定和诚信要求。故意违背是要受到处罚的,轻者警告、记过,重者取消答辩、不予授位。如果这关侥幸被蒙混,则后来仁途便得之不义。 

    对周师而言,作为导师,有对学生论文实施是否原创的监管义务。有意放水或无意失察,都是或轻或重的失职。为使自己能够管住其他弟子,也为证明自己是个合格导师,都当出面就周的事承认自己该承认的,批评自己该批评的。 

    对清华而言,自己既已规定“研究生在学期间均应以第一作者身份按要求发表反映学位论文工作成果的学术论文”,“硕士生至少应在核心期刊或各学位分委员会认定的学术水平高、学风严谨的学术刊物上发表1篇论文”,“达到学术论文的发表要求,方可审议学位”,那么就当至少向社会表态,周的两文是否达到“学术水平高、学风严谨”,以及若未达到当咋处理。 

    对当地组织部门而言,虽然对周在“当选”前已经作了培养和考察,但很明显内中确有失察。可能是太过注意周的“清华”背景和“年轻”条件。如果对这明显的工作疏漏都不作一点点自我反思,他们今后的干部考察任命,人们就更有理由怀疑。 

    一个“抄袭”,四方尴尬。当今学界的生态,政界的风气,尽在其中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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