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签:
小人物告学校宣传部长领导媒体西安 |
分类: 好看时评 |
井民干过那部长的角色,晓得他这回的“出名”,就出在不会与媒体打交道上。自己的学校惹出事情,舆论有批评权,公众有知情权,高校也有解释权。这些,都需要媒体来实现。那部长的感觉似乎是,咱学校牛,就是不给你媒体采访权,也不给你公众知情权,只给自己解释权。那哪儿能成!于是媒体略施小技,剌他、激他、套他,让他说出“占领天涯”、“全国出名”之类的话,偷偷录了音,逼他不得不落泪道歉。
那位部长最大的失策,是不知道媒体的所爱与所恨。时下的中国媒体,最爱是被采访人发飙、失态,因为那是他采访中收获的意外大礼。最恨是被采访人游蛇般摸他不着,说出的话既无漏眼儿,又无出彩。遗憾的是,这位42岁的部长,嫩了些,冲了些。以及,他那“博士学位”和“211学校”庞坏了他。他不知道,愈是博士、教授,发起飙、失起态来就愈有卖相。还有,学校愈有名,媒体报料也就愈出名。他没研究过,为何北大允许“避孕套进校园”是新闻,“不允许避孕套进校园”也是新闻,允不允许避孕套进校园都是新闻。换个学校,媒体才懒得理他那个事儿嘞。
以井民的体会,高校宣传部长其实首先要摆平的,不是媒体,而是自家的领导。一般来说,学校出负面新闻,如果是领导同意的,领导必下令宣传部长给出说法或解释。那些说法或解释,多半是替领导圆场,当然也是替学校圆场。最好是把事情说成“有理由”,其次是把说成“不得已”,最次才是说成“有瑕疵”。反过来,如果事情是领导不知,纯属下属擅为,则尽可能说成“严肃查处,认真追究”,以及“事后会将结果通告媒体”。可是,不论哪一种,只要事情败露,都会影响学校的声誉,因而“摆平”媒体都是上策,激怒媒体都是下策。
在上述情况下,宣传部长怎样对媒体说,就变得很关键。因为宣传部长承担了学校发言人的角色,责任重大,压力巨大。因此,出面前,务必向学校领导讨问说法,尤其是说法的底线,并将自己的说法告知领导,征得他们的同意,严格按他们的定下的边界去说,尽可能不发挥或少发挥。从事后的披露可知,那位部长对记者的说辞,很明显没有得到领导的赞同。相信堂堂的“西军电”领导,是绝对不会同意其麾下对媒体放那些狂言的。但部长那辩解的意思又肯定是领导的,那就是:不论怎样,就是不许媒体报道本校那场“卡波”。可怜的部长先生,就只记得领导的“不许报道”,记不得媒体的必须报道,公众的必须知晓。
通常情况下,高校的宣传部长如果得到领导的充分授权,其对媒体和的自由度就较大。反之,就较小。估计那位部长得到的授权不够充分,因而导致他在受到媒体的一再追问时,丢失了原先的脚本,逼出了本真的坏脾气。这大概是他事后后悔时所说的,媒体提问“太尖锐”(大意)的含义罢。替他想想,如果领导事先对他说“直接告诉媒体,办那‘卡’主观上是替学生服务的证明,客观上是银校合作的表现,不仅可以而且应该”,那他甚至可以懒得跟媒体多费口舌。问题是领导没这么说。领导也不能这么说。因为事实不是如此。无论主观上,还是客观上。于是,在2008年这个寒冬,那位部长就被命定要出恶名了。
从这个意义上说,高校宣传部长,必须有直面自己领导的勇气。其主要表现就是,一旦经过反复分析判断,领导错了,学校错了,即使为学校面子和声誉争,也不能把错说成是对,更不能把自己无理说成是媒体无聊。领导毕竟不会直接与媒体打交道,因而宣传部长必须事先直言自己的看法,不要顺着领导的想法走。否则,一旦事情搞砸了,领导因为没有直接面对媒体,是不会承受直接的影响或压力的。
井民曾经历过,某学生恶意欠费被学校有关部门暂缓其论文答辩,该生把学校告上媒体,谎称“因欠学费不让毕业”。“学生状告学校”,媒体自然感兴趣,纷纷前来采访。最后是最高媒体也来,就有领导愤怒了:你欠费不缴还有理,我照章办理倒有错,这是啥逻辑?于是指令井民与他们“对话”时要“批语”,甚至要“对录”,还说要“向北京来的记者讨教”。如果照领导的意思去办,媒体肯定会喜出望外,他们做梦也找不到如此出彩的大学领导。如果不照领导的意思去办,领导肯定会迁怒,甚至忌恨井民。井民心头那个急哟!那也是一个冬天,井民冒死一谏,力陈“不可”、“绝对不可”、“坚决不赞同”。领导见井民态度诚恳、认真,最终改变了主意。事实是,最后那最高媒体播出的东西,基本站在中立的立场,既向公众介绍了事情的来由,又向公众分析了学校的无奈,尤其是顺便说出了此事在全国高校的普遍性。
只是,那一刻,作为下级的井民与领导的红脸相争,肯定是伤了领导的面子的。不知领导能否理解这句话:“知我者,谓我心忧。不知我者,谓我何求。”
去往论坛浏览此文章,参与讨论
前一篇:哭鼻子的宣传部长惹人笑
后一篇:一条短信引发的皱眉